简介:数据化为基础的信息网络社会具备显著的间接性特征。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以行政裁量取代了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责任的规范判断,突破了消极责任原则的约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创设了间接刑事责任。应当坚持刑法中的消极责任原则,将本罪修正为“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属于量刑情节。在预防性司法的理论进路下,应在社会风险管理的整体意义上理解犯罪风险预防,以《网络安全法》第74条为基础,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为规制对象,构建层次分明的法律责任体系。具体来说,在能够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间接故意或过失时,适用“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不能明确认定其主观责任时,充分发挥刑法规范的积极调控功能。
简介:通过深入华东两省若干法院的田野调查,本文初步勾勒了当下刑事法官角色与脚本的错位逻辑。司法场域中,刑事法官缺乏足够的资本和勇气将自主性加以呈现,以至于在法律权威的分配结构中境遇尴尬;社会场域中,符号权力的移转造就社会惯习对法律惯习的反向支配,面对结构性敌对,刑事法官尚未承担起理性商谈纽带的角色;权力场域中,国家(宏观)权力的支配转化为规训(微观)权力的渗透,并不单纯的角色扮演让原本超验的职业尊荣黯然失色。刑事法官受到以上三重场域之影响,形塑成一种兼备权力、社会、法律多元化知识的一元化惯习,而其中的特殊惯习与一般惯习彼此竞争却又相互糅杂,而惯习之于实践操持的意义决定了实践乱象的生成。当下司法改革需要正确理解并充分利用场域与惯习的相互勾连,从宏观和微观出发,赋予刑事法官双重认同感,使其不再困惑,借此获取司法改革的内生动力。
简介:亲亲相隐又叫亲亲得相首匿,是中华法系历史悠久逾越千年,对于现代法治社会仍然具有现实价值的制度。亲亲相隐萌芽于春秋战国,确立于西汉,完善于盛唐,一直延续至清朝末年,对于维护封建社会统治、稳定古代社会秩序及家庭伦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及至清末新政和民国六法在借鉴西方制度的基础上,对之予以继承。新中国成立后,将亲亲相隐制度作为封建遗毒予以剔除,实在是倒脏水时将孩子一起倒掉的悲剧,实乃法治进程中的遗憾。有必要详究亲亲相隐制度的前世今生,对之取精去粕,借鉴西方相关制度的合理内核,结合中国法治现实状况,对我国刑事法律规制中重构亲亲相隐制度提出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
简介:目前我国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正在快速的推广开来,诊所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诊所学生在法律界所担当的角色也正在不断加重,而我国法律规定中尚未有任何关于诊所学生出庭资格的相关制度,这使得诊所学生的问题成为法律界与法学教育界一个重点关注的问题。有关诊所学生出庭资格问题的研究,目前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是美国,其诊所学生出庭资格的实践研究对我国本课题的确定与解决具有可借鉴价值。本文首先对我国诊所学生出庭资格的情况及面临问题进行了基本论述,其次对国内外诊所学生出庭资格所做的尝试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明确不同尝试方案的优势与不足,最后提出我国适用的学生出庭资格相关建议。
简介:<正>一、背景2007年12月,肯尼亚举行总统大选,时任总统的民族团结党领导人齐贝吉(MwaiKibaki)获得连任。选举结果公布后,反对党橙色民主运动认为选举过程存在舞弊并要求重新计票,但被选举委员会拒绝。此后,肯尼亚爆发多次抗议活动并由此引发大规模暴力活动。根据官方数据,截至2008年2月15日,共有1220人死亡(其中包括17名警务人员)、41396间房屋被烧毁,另外还有成百上千的人被迫离开自己的社区。此后,在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带领的非洲知名人士小组斡旋下,肯尼亚执政党与反对党就分享权力达成协议,于2008年4月组建了联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