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本权利的具体化是一个如何实施基本权利规范的问题,涉及法律的品质、宪法与法律、宪法与公权力的关系。立基于防御品质的早期基本权利具体化是一个法律保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基本权利限制同义,意在通过立法划定外部界限明确其内容,其后发展了国家保护义务与重大性理论,行政权与司法权亦负有具体化基本权利的义务。具体化的实质一则在于确定以立法者为优先的所有国家机关之于基本权利的义务;二则在于在形成基本权利内容的同时划定不受公权力支配的核心领域;三则在于使基本权利于具体生活关系中获得内容。广义上的基本权利具体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基本权利的形成、限制与保护,狭义的基本权利具体化要求普通法律在具体的生活领域与生活关系中形成基本权利的内容。
简介:<正>一、引言美国行政法是与"市场—国家"关系的历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特别是在联邦层面上,这种关系不断地演进,从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限制政府干预的经济自由主义,到"罗斯福新政"(theNewDeal)及其后联邦政府奉行的政府干预主义。事实上,当代行政法集中反映了联邦国家管制私人企业的种种努力,而这些努力又主要表现为设置联邦行政机关以及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我曾经撰文指出,新行政法已经初露端倪,并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在各级政府管理中,公/私权力实现新的融合;2.对"公共的"和"私人的"重新界定;
简介:按照行为效果、规范逻辑、规范目的,民法规范可分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以及宣示性规范。对强行性规范的分析,需要结合强行性规范所具有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的内容进行综合探讨。依据该种标准,文章将该规范分为指导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效力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可以分为补充性任意规范与解释性任意性规范,法国的补充性规范等同于补充性的任意性规范。许可性规范是许可行为人从事某行为的规范。许可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不同,因在许可的范围之外,是法律所禁止的内容。宣示性规范,是并不具有明确的命令模式与行为效果的规范,该种规范是其他规范乃至民法体系建立的基础。该种规范经常以不完全法条的形式出现。
简介:2016年7月20日,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提出检察监督体系的概念。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监督体系,11月16日,由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诉讼监督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官协会、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承办的第七届刑事诉讼主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刊特邀部分与会代表,就如何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四化”建设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简介:现代民航强国,呼唤现代航空法治.中国《民用航空法》自1995年颁布至今已实施20多年,在此期间,国内外航空运输实践已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民用航空法》为核心的中国现行民航法律体系面临过时滞后、漏洞迭出的困境.在国内外航空运输飞速发展和国际立法人本化发展背景下,中国《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和完善应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区域以及欧美等航空强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有益成份和先进经验,在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航空公约的法律体系框架下,尽可能保持与国际通行作法相一致,及时修订和孙充其法律原则以及具体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实现中国《民用航空法》的现代化和一体化,更好地促进中国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和推进全球航空秩序的治理和变革.
简介:集体林作为具有巨大战略意义的森林资源,其林权制度的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亦有着深远的影响。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却被罔置于民法思维与物权化的迷思之下,将森林、林木、林地等视为掘取经济价值之'物',而忽略了对其作为环境要素所独具之生态功能价值的关注。因此,如何在可持续发展的思维之下对林权制度改革建构一条衡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在分析了2008年以来本轮林改的背景以及'林权'这一语汇法律表达的政策性之殇与物权化之困的基础之上,探讨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法理依据,进而提出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路径的建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