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问:一、接受间谍组织的诸葛亮如提供边民证、居民身份证、禁止出口的国内报刊等任务,是否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怎样处罚》答:行为人没有参加间谍组织,但接受了间谍组织一般性的任务,为间谍组织提供了边民证、居民身份证以及不许出口的报刊等,就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有的是由于国家安全意识淡薄,或者是由于谋取经济利益及其他目睥。对这些行为必须有适当的处罚措施,罅这类行为的继续发生。对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处罚,就是一种子入纵,对一人一事的入纵,就可能导致同样或者类似的事件屡禁不止,也可能导致情节严重和_出于谋取经济利技在要输。碱>对落ha罚措施,制止这类行为的继续发生山守这不大一)处罚。
简介:问:国家家全机关在侦察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为什么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答:以间谍行为为代表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犯罪直接的行为人是个人,但其背后一般都有某个国家或者政治集团为后台,为其幕后策划和指挥,这类犯罪的行为人往往经过从事间谍活动和反侦察等专门的技能训练、并且高精尖的科学技术被运用于间谍犯罪活动中。所以,这类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国家间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争艺术斗的较量。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技术性、隐蔽性给对这种犯罪行为的侦察增加了一定难度,因此必须针锋相对,有时必须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来有效地对付间谍活动,方能战而胜之。但是,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必须严格限制、经过严格的
简介:什么是国家安全?答:国家安全是指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据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政治制度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反不被策反;国家的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威胁和侵犯。什么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事项包括哪些?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简介:目前,很多政工干部参加了大专学习,有的已学成毕业,政工队伍的文化水平显著提高。不少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政工干部在政工队伍中已占半数以上。但是,不少领导和同志也感到,有些同志虽然学历的“格”上来了,但实际工作能力却没有明显提高。有的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一般社会问题却解释不了;有的《写作》课毕业了,一般公文却写不好;有的学过了宣传心理学,但宣传工作搞得仍不受群众欢迎……。这种情况使不少同志感到苦恼:难道真的“读书无用”吗?当然不是。对于大多数学成毕业的同志来说,是一个如何使知识向能力转化的问题。具体地说,也就是如何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