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如何对软件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业务发展成了众企业亟需面对的问题,而软件资产管理(SAM)理念也由此应运而生。
简介:“独创性”这一版权法术语译自英语originality。在英语中,版权法的originality一词指向的是作品获得版权保护的条件,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版权作品源自作者的独立创作,这是取得作者身份的重要品质;二是版权作品存在最低程度的创造性,这从本质上反映了作品的性质或状态。①由此可见,独创性概念本身包含了消极和积极两个层面的含义。消极层面是指作品不得抄袭,而必须形成于作者自身的努力,
简介:《公司法》的修改和上海自贸区的提出是规制缓和的表现,而反垄断法和反商业贿赂则是规制强化的体现。面对规制缓和与规制强化的双重现象,公司法务如何做到提前预防,防患未然,尽量避免亡羊补牢悲剧的发生?
简介:<正>一、引言作为法典化的法律文本,公司法沿袭了民法设总则的立法体例,将一般性规则或抽象的原则前置,使公司法的体系"可以像几何图形一样的由上往下演绎出所需的规范"。这种疑似德国古老的潘德克顿体系的总则,深受立法者和学者的共同青睐,长期以来一直被用来阐释立法目的、法学基本理论及法律的基本原则和
简介:原告耿某为某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应被告摇太阳文化艺术公司邀请作为主持人,于2002年12月24日、25日、27日为被告制作的《健康伴你行》栏目录制了《2002我们一同走过》(上、下集)、《预防艾滋病从我做起》(上、下集)、《居室扫雷》(上、下集)、《实施百日淡》(上、下集)等节目。参加录制节目的有部分社会各界的嘉宾或专家。在节目中,原告作为主持人与参加节目的嘉宾或专家
简介:一、充分认识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得到了更加快速、广泛的传播,并促进了新兴数字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是,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日渐猖獗的网络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作者以及网络平台的直接利益,还使得侵权盗版行为蔓延扩大,给整个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简介:2006年11月,“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诉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九洲音像出版公司侵犯著作权、表演者权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两被告侵犯了郭德纲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判令两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约12万元的法律责任。原被告双方均服从此判决,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简介:计算机字库是一种新型的作品,其创作过程体现了一系列的智力成果,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要件,其包含的作品形式也有多种。但因为其中涉及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而且汉字作为中华文明独特的文化瑰宝,与西文字体有根本不同,其司法保护没有国际惯例可循,使得我国在计算机中文字库的法律保护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简介:流动商贩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里一直存在,关于流动商贩地位的认定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流动商贩的民事主体地位,流动商贩在我国城市治理中存在诸多难题,频频引发暴力执法、抗法事件甚至群体性事件。在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研究领域对于城市流动商贩的存废和管理问题都有涉及,但如何使城市流动商贩纳入常规的社会管理渠道,根本的问
简介:1958年为向国庆十周年献礼.中共中央宣传部指定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拍摄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的电影。赵季康和王公浦接受指派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五朵金花》,后以季康、公浦署名并发表。1959年该剧本被拍摄成同名电影公映。曲靖卷烟厂于1983年将“五朵金花”注册为香烟商标,并以该商标生产、销售香烟至今。
简介:<正>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合作社与其他组织形式一样,都是很重要的民商事主体,而且有关合作社的立法非常发达和完善,理论研究也比较深入,其在西方社会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运行非常稳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很明显。世界范围内,合作社已经突破了社会制度的界限而成为不同制度下的一种互助组织形式,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合作社的发展也拥有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在建国初期,我国曾经走过很长时间的合作化道路,合作社为我国当时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发挥了
简介:《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新的作品类型——实用艺术作品,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该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十分模糊。在判断歼十战机著作权属性的基础上,分析美国实用艺术作品典型案例,在进一步论证“概念可分离性标准”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诸如歼十战机此类实用艺术品,其艺术性表达部分应同时满足设计目的要件和作用要件,即可实现其艺术性表达与实用功能概念上相分离,从而具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基础要件。
简介:长期以来,谈起版权产业、谈起产业的版权工作、谈起盗版等,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作家、音乐家、画家,是图书、报刊、音像的出版发行单位,还有软件公司、电影制片人等,却很少有人考虑到纺织品。作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理事长,杨东辉同志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着不一般的重视。他认为,作为行业协会应该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抓好这项工作,就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为企业做了一件好事、实事。并且,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也确实在默默实践着自己的知识产权理念。最近,笔者对杨会长作了一次专访。
软件,如何作为资产来管理
浅析独创性概念
规制变化新趋势与公司法务作为
作为法源的公司章程:立法表达与司法实践
同意将其表演制作为节目的应推定为同意他人播放
行政管理机关应在网络版权保护上有所作为
也从郭德纲案谈曲艺作品的概念
计算机字库字体作为美术作品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
论流动商贩主体的合法化——作为民事主体纳入民法典总则
将他人文学作品名称作为商标使用是否侵犯著作权
合作社的法律概念——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
论实用艺术作品“概念可分离标准”的适用——兼论歼十战机的著作权属性
行业协会应该把知识产权作为重点——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理事长杨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