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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个结果
  • 简介:加强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建设,既要制订科学刑事诉讼法,也要树立正确刑事诉讼程序观念,否则刑事诉讼法将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造成纸面上立法与行为中司法相背局面。目前,各种违背刑事诉讼程序司法行为禁而不止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从法律文化角度看,诉...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刑诉法 程序法 实体法 程序行 刑事诉讼程序
  • 简介:检察机关职权与功能,决定了基层检察院必须设置科学合理工作机构。尽管当前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基本适应检察权运行需要,但还存在机构设置依据不够充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与机构职能定位不准、管理模式行政化、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过分强调内部监督等原因有关。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重构,应当体现权力配置一般规律和检察权特殊规律,同时遵循法治、协调原则,统一设置职务犯罪侦查局、公诉局、批捕局、诉讼监督局、检察事务部和检察政治部“四局两部”制模式。

  • 标签: 内设机构 法律监督 四局两部
  • 简介: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检察权重要组成部分。现行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制约面临“同体监督”理论质疑,因而在选择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模式时,需要从理论层面、制度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考虑,提出切合实际且操作性强侦查监督模式——将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即地方人民检察院对直接立案侦查犯罪案件适用逮捕措施,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标签: 职务犯罪 审查逮捕方式 上提一级 重构
  • 简介:健全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既是实现规范、文明、理性执法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司法公正重要保障。如何坚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对自身执法监督制约有机统一,成为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正视课题。基于此,在全面考量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实架构基础上,应客观评述当前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功能缺损问题,进而提出改革完善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基本思路。

  • 标签: 检察权 检察职能 内部监督制约
  • 简介:“村官”虽小,但权力不小,而且一旦产生腐败,其社会危害性往往较大,也是引起农民越级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重要原因,亟须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04—2007年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96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经济问题158件,占受理总数80.7%。涉嫌贪污120件,挪用30件,其他8件,反贪部门立案16件。通过对2004—2007年本院办理村官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分析,梳理村官职务犯罪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 标签: 职务犯罪案件 “村官” 鄢陵县 农村群体性事件 社会危害性 越级上访
  • 简介:"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构成要件中地位问题,向来引起学界和实务部门颇多争议,然而,对这一问题合理设置不但与法条可操作性关系密切,而且与法律能否抗制复杂多变且愈演愈烈受贿犯罪直接相关.本文结合司法实务及国外相关立法例,从受贿犯罪本质上,对当前理论中各种观点进行了深入反思.

  • 标签: 为他人 谋取利益 受贿 定性 定量
  • 简介:由于对集资诈骗罪对象理解不同,实践中在个案定性上出现了差异。将作为集资诈骗罪对象“社会公众”限定为不特定多数人并将其作为集资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重要区别,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在集资诈骗罪对象研究中存在认识误区。实际上,这一学理解释结论既无法承担区别集资诈骗罪和普通诈骗罪任务,在面对具体问题时又无法得到坚持和贯彻;既会带来逻辑上误识,又与集资诈骗罪侵犯客体没有必然联系。集资诈骗罪中“社会公众”核心在于“多数性”,而不是“不特定性”。集资诈骗罪对象辨正,对于集资诈骗个案司法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普通诈骗罪 社会公众 不特定多数入
  • 简介:出狱人保护事业是中国社会中新的人文景现,其不仅县有预防再犯罪社会价值,而且具有防止社会关系失衡功效。中国社会出狱人保护事业已经启动,正在进入维继时期。维继关键在于动力寻求。本文认为,出狱人保护应当选择“国家参与型模式”或者“国家督导型模式”。

  • 标签: 出狱人保护 中国 模式 国家参与型 国家督导型
  • 简介:当前量刑改革存在"中间线论"与"基准刑论"两种方案:前者认为法定刑中间线是从重与从轻处罚分界线,是量刑公正生命线;后者主张从重与从轻处罚分界线是偏离中间线另行确定基准刑,基准刑是量刑公正根本保证。法定刑中间线是量刑公正支点,虚拟徒刑是依法构建量刑标尺关键,理性评价量刑情节是计算罪责程度科学方法,积分刻度两相对应是开启量刑公正钥匙。"基准刑"不但是主观臆断产物,而且是量刑偏差源泉。"中间线"具有恒定性、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公平性,且操作简便,能够适用于我国一切地区、一切时期、一切罪行和一切犯罪人量刑,不失为成本最低量刑改革方案。

  • 标签: 量刑 量刑改革 法定刑中间线 量刑精确制导 量刑基准
  • 简介:1996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确立了现行不起诉制度,本文通过对公检法等调查、实证分析,对不起诉权评价,并提出新型不起诉运行模式,试图解决现行不起诉制度中存在问题,希望对不起诉权运用有所裨益.

  • 标签: 不起诉权 实证分析 建构模型 不起诉权 运行 不起诉制度
  • 简介:量化考核和绩效考评是检察机关普遍采取管理方式,但是由于严重缺乏人性化,也存在很多弊端。“高检院”倡导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化管理,没有解决以部门为单位工作模式带来弊端,无法跨越部门界限促成必要合作。必须改变以部门为单位考评运作方式,进行“检察再造”,摒弃量化考评管理方法,改进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规范化为基础,逐步改变检察业务流程。

  • 标签: 量化 绩效 标准化 质量 流程再造 管理
  • 简介:协商性司法是基于对抗性刑事司法局限性而产生一种诉讼机制。控辩双方旨在通过对话、协商、妥协实现纠纷有效解决,其核心理念为理性协商。协商性司法有多种制度体现,在不同国家也各具特色。本文通过分析、比较美国辩诉交易、德国自白协商及法国刑事和解制度,探究司法协商机制存在理论基础及蕴含价值理念,并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作出简要评析。

  • 标签: 司法协商 辩诉交易 自白协商 刑事和解
  • 简介:新中国成立以来犯罪发展变化及其理性思考康树华犯罪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个人行为。因此,它不是孤立,是随着政治、经济变革而变化。建国近50年来,我国犯罪随着我国政治形势、经济变革和社会治安情况等变化而变化着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犯罪发展...

  • 标签: 刑事案件 青少年犯罪 犯罪发展 犯罪团伙 发案率 社会治安
  • 简介: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作出重大司法改革部署,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配套改革措施。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举措,其根本目的在于限制侦查权恣意行使,禁止那些野蛮、残忍、不人道非法取证方式和手段,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据产生诱因。为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特别是程序公正,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细化了非法取证方法认定标准,’明确了刑讯逼供后重复性供述一并排除规则及例外情形,对讯问录音录像、讯问笔录、讯问场所等作出规范,进一步落实了提讯登记和收押体检制度,建立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强化了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期间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核实,完善了庭前会议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争议处理机制、庭审阶段对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与调查程序以及二审程序中对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和处理程序。

  • 标签: 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刑讯逼供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 简介:德日犯罪三阶层论和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具有相同入罪要素和犯罪构成雏形。两者显著区别在于出罪要素上,即前者具有犯罪豁免性质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和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出罪要素,而后者没有犯罪豁免事由出罪要素。德日犯罪三阶层论具有明显违反法治精神缺陷,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上并不比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更有优势。对于各种类型复杂疑难案件,并非更换犯罪构成体系即可解决问题,主要应从刑法解释论、罪数形态论、认识错误论、共同犯罪论、违法实质论等其他相关理论来探求解决问题之道。

  • 标签: 复杂疑难案件 犯罪构成理论 德日犯罪三阶层论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 优劣 对决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规则定位上反映是"程序理性"而非"实体理性",在法律效果上对辩方有利而非对控方有利,在事实认知上妨碍事实查证而非促进事实查证,它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体现了一国刑事司法法治水平。目前我国严格运用证据排除规则存在十大技术难题,即定义难、辨别难、提出难、举证难、调查难、对质难、认定难、排除难、协调难和配套难。"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在价值理性层面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实质确立。在技术理性层面是否解决或者部分解决了上述十大技术难题,需要将其15条规定逐条与上述技术难题进行对照分析。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十大技术难题 价值理性 技术理性
  • 简介: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实证分析,发现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主要方式,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可以有效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由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不同,抗诉在中外审判监督形式和条件不尽相同。在我国,抗诉分为对事实认定错误提出抗诉和对法律适用错误提出抗诉。当前,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方式主要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法律效力弱化等缺陷,只可以作为抗诉补充形式,因此,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路径,在于构建以抗诉为中心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以抗诉为中心 审判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