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校群体构成是影响儿童学业成就的重要环境变量,并对流动儿童具有不同于本地儿童的特殊效应。本研究数据来自"中国儿童青少年心理发育特征调查"项目建立的数据库,被试是我国发达地区32个区县141所学校的4960名2-6年级儿童,流动儿童所占比例为14.5%。结果发现:(1)无论流动儿童还是本地儿童,学校社会经济地位越高,儿童的数学学业成就越好;学校流动儿童比例对儿童的数学学业成就没有影响;(2)学校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短期流动儿童相对于本地儿童的数学学业劣势越大;(3)学校流动儿童比例越高,长期流动儿童相对于本地儿童的数学学业劣势越小。
简介:采用婚姻满意度问卷、协同教养问卷调查全国336对青少年的父母,基于成对数据分析的行动者-对象互依性模型(APIM),探讨青少年家庭中父母婚姻满意度与协同教养之间的关系,检验其中的父母差异及婚姻满意度相似性对协同教养的影响。结果表明:(1)父母婚姻满意度与协同教养之间,既存在外溢效应,也存在交叉效应;(2)婚姻满意度与协同教养间的外溢效应与交叉效应,在父亲与母亲之间不存在差异;(3)父母婚姻满意度相似性越高,母亲协同教养的冲突行为越少,但父母婚姻满意度的相似性对父亲的协同教养行为没有显著影响。
简介:国外基于拼音文字的众多实证研究发现有阅读困难的儿童可能存在语音记忆方面的缺陷,表现为对文字信息而非视觉空间信息的存储困难。然而,关于普通儿童汉语识字能力方面,虽不少研究探讨到了工作记忆在其中的重要贡献,但目前为止依然对语音与视觉记忆在当中的角色没有一致的定论,也尚未有一篇元分析研究整合过过往的实证文献。因此,本文尝试采用元分析的方法试图澄清两种不同的工作记忆在儿童习得汉字中的不同功能。结果发现,工作记忆与儿童汉语识字能力的整体相关为0.24;语音记忆与儿童汉语识字能力的相关是0.34,而视觉记忆与儿童汉语识字能力的相关仅有0.14。本研究的结果支持以Wagner和Torgesen为代表的"泛语音论"的推测,也符合Perfetti和Dunlap(2008)的普适性的语音原则的预期,表明汉语阅读中代表着语音加工技能的语音记忆依然是汉字习得的核心驱动器。
简介:早期关于正义动机的研究多以西方、受良好教育、工业化、富有、民主社会(western,educated,industrialized,rich,anddemocratic,WEIRD)的被试(特别是中产阶级家庭的大学生群体)为样本,并以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作为文化区分的理论基础,发现西方人表达个人正义动机多从独立的自我参照视角出发,相信自己生活在一个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美好世界;而中国人表达正义动机却从互依或他人参照视角出发,认为社会整体是一个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和谐世界。近年来,主流学者开始意识到这样的研究存在重大的取样偏差或自我偏差、情境偏差,其揭示的人类行为特征(WEIRD)也是奇怪的。本文利用元分析技术,对36个中国样本(N=8396)的个人世道正义观(自我参照)与一般世道正义观(他人参照)的相关系数和均值差进行效果值检验。结果发现,个人世道正义观与一般世道正义观之间存在强正相关(r=0.64,Fisher’sZ=0.75),平均数差异显著,但效果值很小(d=0.20);进一步的调节变量分析发现,只有在非学生样本、弱势情境下(如生活逆境),被试的个人世道正义观得分才显著低于一般世道正义观,即认为'自己委屈、他人应得'。总之,中国人的正义动机呈现低自我参照、高情境区分的特点,并非'独立'或'互依'就能简单概括的。
简介:为考察智力和人格内隐观对大学生应对方式和抑郁的影响,采用智力和人格内隐观问卷、简易应对方式问卷和抑郁量表对624名大学生进行测查。结果如下:(1)变量中心的分析结果表明,整体上大学生智力和人格内隐观仅对积极应对的预测作用显著。(2)为考察智力和人格内隐观在大学生群体中的组合类型,采用个体中心的分析思路对智力和人格内隐观得分进行潜在剖面分析,可将大学生的内隐观划分为四种类型:智力/人格固存观型、智力/人格内隐观适中型、智力增长观/人格可塑观型、智力固存观/人格可塑观型。四类大学生在智力内隐观上的得分两两差异显著;除智力增长观/人格可塑观型与智力固存观/人格可塑观型外,四类大学生在人格内隐观上的得分也两两差异显著。(3)智力增长观/人格可塑观型大学生的积极应对得分显著高于其他三类大学生,而消极应对和抑郁显著低于其他三类大学生;智力固存观/人格可塑观型大学生的消极应对和抑郁显著高于其他三类大学生。
简介:以宁波市三种类型六所普通中学为样本,以学生群体和教师群体为对象,采用问卷评定法,以心理认可度为指标,探讨了普通中学师生对于实施选修课制度的主观评价及其相关因素.结果发现:整体而言,学生和任课教师对宁波市普通高中实施选修课的心理认可度较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生对选修课学习效果的认可度较低,而教师对学校开展选修课的教学条件的认可度较低,且认为实施选修课制度的外部阻力较大;特色类和融通类学校落实选修课制度的观念性阻力较大;中老年教师对开设选修课的适应性较低.进一步完善选修课制度,需要从教师、学校和政府三个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旨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选修课制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