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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批捕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有效途径之一。但逮捕毕竟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一种,它适用在较长期限内直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逮捕案件质量不高或许就成为了侵犯人身自由、践踏人权工具。因此正确适用逮捕措施,提高逮捕案件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司法实践毕竟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过程,它不是法律条文机械适用,

  • 标签: 逮捕 批捕�
  • 简介:<正>现在,上海市已建立五十个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兼职、特邀律师一千二百三十人。几年来,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在广度深度上都有较大发展。八五年底,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单位已达三千四百家。几年来共帮助聘请单位审查修改合同其他法律文书一万零一百七十六件,调处非诉讼经济纠纷二千二百八十九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二千七百零四件,提供咨询意见二万七千零三十八件,上法制课三百多次,听讲人数达十五万人次,帮助五十多个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帮助催回欠款避免经济损失一亿零五百八十九万余元。在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改善企业

  • 标签: 法律顾问 法律问题 法律文书 管理经济 法律手段 非诉讼
  • 简介:在世界银行提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五种模式基础上,本文提出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主要有六种模式:小改参数式改革、大改完全市场化改革、中改名义账户制改革、早改公共预筹积累制改革、多改多支柱改革统改整合碎片化制度改革。在这六种模式中,小改、中改大改三种模式之间具有排他,而早改、多改统改三种模式之间以及与上述三种改革模式之间都具有兼容。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模式之间这种相互关系为政策选择提供广阔空间。各国政府可以根据社保制度面临主要问题、社保改革主要约束条件,制定灵活而又切实可行政策,多管齐下,多项改革并举,实现社保改革目标。各国成功改革政策组合可以概括为抢占先机型、配套改革型拾遗补阙型,这分别以约旦、瑞典智利为典型代表。本文总结了这些国家社保改革政策组合成功经验以及对中国启示。

  • 标签: 社会保障体系 改革模式 政策组合 世界银行观点
  • 简介:本文从发挥人主观能动对做好公安工作积极效应和主观主义对公安工作消极效应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发挥公安干警主观能动有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安控制目的,促进队伍建设。而主观主义则会导致“先入为主”、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等消极效应,因此,在新时期公安工作中必须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位民警主观能动,力求减少或克服主观主义消极影响。

  • 标签: 主观能动性 主观主义 公安工作 积极效应 消极效应
  • 简介:犯罪包含着犯罪人与受害方,犯罪人与社会及其国家之间衔突。报应司法采用形而上哲学方法分析犯罪原因,认为犯罪是犯罪人自由选择结果,犯罪所侵害主要是国家统治秩序,因此,在“以怨报怨”观念支配下,主张犯罪人承担刑罚这样抽象责任。恢复性司法以实证方法研究犯罪,认为犯罪是社区关系失调产物,犯罪侵害不仅是国家利益,还包括被害人利益社区利益,因此,在“以直报怨”观念支配下,主张犯罪人要面对受害方承担道歉、赔偿等具体责任。

  • 标签: 观念 利益 责任
  • 简介:西方法律大同观念由来已久,它经历自然法、万民法、世界法、法律全球化几个发展阶段.而在这些不同阶段,西方人对法律大同具体理解是有差异,这些概念记载其中异趣,也反映他们在这个问题认识上曲折过程.研究这些概念,探索法律全球化观念思想渊源,这于我们正确理解把握其涵义,显然是不无意义.

  • 标签: 自然法 万民法 世界法 法律全球化 历史渊源
  • 简介:违法概念在整个法领域应当统一理解,还是在不同法领域可以分别加以理解,是一个极有争议理论问题。围绕这一争论,主张违法判断在法秩序整体中应当统一理解违法一元论倾向于违法统一;与此相反,主张刑法中违法是以是否值得处罚为前提,因此,刑法中违法不同于民法、行政法中违法违法多元论则倾向于违法相对。违法在其根本上,在法秩序整体中应当统一理解,但是,其形式可以具有各种各样类别轻重阶段。一个行为作为犯罪而受到处罚,一定要具备相应"质""量",应当具备可罚违法

  • 标签: 违法判断 相对性 可罚的违法性 紧急避险
  • 简介:当代西方协商民主制度难题是如何解决“协商”与“决策”二元分离问题.罗尔斯主张协商民主只适用于“宪法根本”基本正义等政治问题;而菲什金则将民主协商排除在代议制之外,推崇公民微型协商小组.哈贝马斯针对上述“单轨”协商民主及其二元分离问题,提出了正式公共领域与非正式公共领域“双轨”理论,并通过公民与政府间“交往之流”促使二者融合;博曼二元民主强调执法与公民协商以勾连立法、执法与公民之间协商;科恩则主张通过政党上传下达桥梁作用,促成二者合一.罗尔斯“公共理性”意味着在公共协商过程中只存在着一个主导着整个协商过程及其结果单一理性;而多元理性论者古特曼等则认为:单一理性论者忽视社会现实差异性不确定性等,因此主张“互惠原则”“共融政治”.价值预设协商民主强调价值、规范程序先定性,不免有强奸民意之嫌;价值待定性协商民主则力主:宪法只是一个对未来行动一般承诺,具有持续、对话再磋商等.当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健全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协商民主为核心、以程序法治为主导、以宪法统治为保障民主政治体制,当为可取.

  • 标签: 协商民主 理论类型 基本功能
  • 简介:犹太律法是犹太教信仰规范化.其产生发展与犹太教历史演变同步。犹太律法内容形式具有鲜明特色。在圣殿被毁、国家沦丧之时,以色列土地上曾经存在一个完整法庭体系。犹太律法具有神圣。同时又被创造解释应用。犹太律法具有民族,同时又对普世价值予以强调。

  • 标签: 犹太律法 法庭体系 创造性解释 普世性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件大事,它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权益,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加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但是,《民法通则》贯彻实施离不开民事诉讼法,切实保证民事实体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目的任务。民事诉讼法要想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 民法通则 人民法院 民事实体法 起诉权
  • 简介:<正>在当前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出,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单纯法治,也没有过单纯的人治,任何统治阶级总是把法治与人治结合起来;有的同志甚至作了一个形象比喻:法是武器,人是战士,法治与人治关系,好比武器同战士关系,因而得出结论:社会主义时期,我们既要实行法治,也要实行人治,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

  • 标签: 以法治国 人治思想 资产阶级 法律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 社会主义法治
  • 简介:<正>一、立法简况苏联广泛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到1981年为止,仅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经济法规就有近两万个。由政府各职能机构颁布法规总数已超过十万个。各加盟共和国及其政府职能机构颁布经济法规就更多了。这些法规内容涉及到所有的经济部门经济活动各环节,构成了调整苏联经济法律体系。苏联经济立法,在调整对象效力范围上相当灵活。有苏联部长会议颁布、通行全苏法令;有各加盟共和国颁布、适用于其管辖范围内法令;有适用于特定时期专门法令;还有只适用于某一特殊事件法令,等等。

  • 标签: 经济立法 苏联政府 经济法规 部长会议 经济活动 职能机构
  • 简介:<正>一、民法法系形成法系是法律制度一种分类方法,其标准或根据是这些法律制度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也就是说,把具有某种共同特征或传统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划分为一类法律。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资本主义法系,其历史长、分布广、影响大,十三世纪欧洲复兴罗马法时期即已开始形成。这个时期欧洲大陆上一系列国家和地区法律,由于罗马法复兴运动而具有明显共同特征或传统。其标志如下:1.各大学均讲授罗马法,各国法学家

  • 标签: 民法法系 罗马法复兴 法律制度 普通法 法律发展 资本主义
  • 简介:法律原则是法之要旨与目的凝练,是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在法律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司法过程中,必然涉及法律原则理解运用。司法者要通过对法律原则识别标志、存在样态考察,识别、提炼法律原则,遵循适用原则方法技术,在发挥原则弥补规则缺漏、错误,实现个案正义等规范功能同时,防止原则滥用。

  • 标签: 法律原则 司法适用 正当 判例 宪法 法律规则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不安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或称先期违约)。两项制度结合既反映我国立法界对于国际贸易惯例吸收与借鉴,也充分体现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两大法系渐趋融合。本文就此谈以下浅见。一关于不安履行抗辩权(EinredederUnsicherkeit)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权利,也称异议权产抗辨权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在双务合同履行中存在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我们这里主要谈谈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依合同应在异时履行其义

  • 标签: 不安履行抗辩权 预期违约制度 双方当事人 《合同法》 两大法系 履行义务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曾经发生了一起并不复杂盗窃案件,经侦查人员侦查,收集到刑事证据有:1.被告人某甲供认于某日中午在25路电车上窃得小包一只,随即下车走进某公共厕所,取出1000元人民币后将空包丢弃在厕所中。后来,用该款与其女友某乙到某商店购买了两套高档衣服,用去800元。剩下余款,就与其“小兄弟”某丙等吃喝化用一尽。(口供)

  • 标签: 刑事证据 电车 充分性 衣服 证据材料 被告人
  • 简介:指导意味着权威一般;指导案例目前在我国其实是一种非正式意义上法律渊源,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它既具有形式合法,也具有实质合法。作为非正式法律渊源,它具有辅助,即效力上说服参考、功能上从属性、效力位阶上次级产生方法有限性。为了保证指导案例指导,需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选择指导案例,注重判决中所确立法律观点或对有关问题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对该观点或该方案法律论证;应当采用“一元、二级、多层次”案例制作、确定与选择体制,编辑出版新型具有统一、普遍、系统便利指导案例汇编;应当鼓励、引导对指导案例规范性使用。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 非正式法律渊源 形式合法性 实质合法性 说服性
  • 简介:国家义务可诉取决于两个要素:首先,是不是法律义务,是不是具体法律义务;其次,义务履行主要取决于相关公权力主体态度还是能力。在国家义务三层次中,尊重义务是典型可诉义务,保护义务排除救济部分具有可诉,给付义务中具体层面的给付义务具有有限可诉

  • 标签: 国家义务 尊重义务 保护义务 给付义务 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