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当前法学教育迅速发展,通过探索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融合式教学模式,改善民事诉讼法教学模式单一、教学内容枯燥、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教学过程互动性差等相关问题。通过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融合式教学改革解决教学活动脱离司法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性差、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弱,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弱、实操能力弱。教学改革创新拟解决在民事诉讼法教学活动中教学内容单一、各学科割裂教学的问题,特别式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割裂教学。开展双师教学模式,增强实体法与程序法理论功底。创造条件进行理论功底深厚的实体法教师与民事程序法教师双师教学,改善学生理论基础薄弱,实操性不强等问题。
简介:摘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了大修改;2007年对商业贿赂犯罪罪名的修正;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所有的这些足以显示我国反商业贿赂的力度和决心。商业贿赂越演越烈,其危害性引起全社会的共鸣,惩治与预防商业贿赂成了我国刻不容缓的重任。
简介:摘要中国从古至今都有“重刑轻民,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想。梁启超先生就认为诉讼法(程序法)是主法(实体法)。但是反观西方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无令状,则无权利”,“程序优先于权利”等法语法谚却诉说着截然相反的法制观念。在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蓬勃发展的现在。处理好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是合理构建民事诉讼法制度和理论的基础,是健全中国法律制度必须回答的问卷。鉴于此,笔者将在简述几种常见的观点之上经行评述,进而理清两者的关系,以理论为实践的指导,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的完善和制度构建提供意见。
简介:摘要:最高院开展四级法院职能定位试点改革工作对于我国民事审判领域法院结构由“圆柱式”向“金字塔式”转变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厘清上级法院在审判、执行业务、司法行政事务上监督指导、管理协调的范围和权限,导致我国民事审判领域四级法院职能“同质化”严重、法院审级关系“行政化”问题突出、较高级别人民法院职能发挥受限等问题;对此有必要重新对四级法院在民事审判领域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明确基层人民法院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中级人民法院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院制定规则、统一法制;在推动各级法院职能转变过程中应当及时对级别管辖进行调整、优化司法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