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校本课程源自20世纪70年代早、中期欧美国家的教育民主运动.当时,大多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出于对新课程(指由专家制定的学科结构课程)运动的重新思考以及对教育形势日益复杂化的实际考虑,将包括课程决策权在内的几乎所有类型的教育决策权都明显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因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从权力转移的角度提出并界定了校本课程,认为校本课程是基于学校自主开发,促使学校、地方和中央教育当局之间的权力责任再分配的民主化课程.校本课程的基本理念是:课程决策应该由负责实施课程的教师作出,并应该由决策结果所要涉及到的人参与.基于以上界定、理念及各个国家近年来的校本课程实践,笔者以为校本课程具有以下基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