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证券公司导人CI势在必行党的十五大报告将证券业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证券市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接监管调控下迅速健康发展。《证券法》正在紧锣密鼓的拟定中.预计年内可出台,申银万国、南方、华厦、君安等一批老牌证券公司逐步将营业网点布向全国各地,新组建的联合、东方等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都达到10亿元,国内各大券商的资金、人才实力都已更上一层楼,证券业内频繁的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行为使中小券商的生存空间受到更大的威胁,大券商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而国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纷纷在我国设立办事处,为日后介入我国的证券市场作准备。面对强手如林的国内证券币场和一大批拥有雄厚资本和现代化营运手段的
简介:第一条为了适应让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明确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刖。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包括境外股东受让、认构境内证券公司股权而变更的证券公司或者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