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出资人增多,股权逐渐分散,而股东共同管理企业不符合实际情况,只能委托高级管理者来负责公司运营,由高级管理者掌握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导致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出现了监事、股东、经理、董事等多元化的利益主体,而这些主体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两权分离与利益冲突问题,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旧《公司法》虽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规制,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约束作用难以发挥、制度流于形式等现象。因此,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利益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有效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新《公司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改进。
简介:摘要公司治理结构被视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公司制的企业都必须建立的一种内部治理体制。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机构设置,明确各机构的权责分配,形成三者之间有效的约束与权力制衡。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现阶段,我国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和存在的缺陷,本文主要分析了如何完善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
简介: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1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优化股权结构,本文主要从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来探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1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1.1 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职工股四个部分
简介:摘要我国《公司法》概括性的规定,要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近年来,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法律制度和具体实践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缺乏内部机制,监事会法定职权不足,监督作用没有落到实处等,本文主要分析了如何从法律角度,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简介:公司治理结构,是确定企业与其投资者及所有相关利益集团(包括员工、顾客、社会等)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性安排。这种制度性安排决定了企业由谁控制,为谁服务,利益如何分配,风险由谁承担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频频爆发出来的争端,如广大股民对上市公司有盈利也不分红的怨言,因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而演绎出来的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以及股东之间、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权力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社会配套法规不够健全的具体体现。因此有必要在了解国外公司治理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促进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
简介:公司制是现代业制度的一种最主要形式。它的显著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贵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它是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为前提,以公司制为形式,以权责分担为内核的企业制度。建立一个以法人财产管理为前提的企业组织制度,是保护投资人利益以及债权人利益的制度性和法律性保障机制,也规范了出资者、经营者行为的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法律准则。法人财产是由股东出资的股本集中形成的。这块财产一旦形成,就有了独立的生命,而公司的兴衰就表现在这块法人财产的盈亏上。如何管理这块财产,也就与股东的命运息息相关。管理的前提是如何设置组织结构,也就是建立什么样的管理体制,而这种体制需能满足凋动出资者、经营者。生产者各方积极性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