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文明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包含法律规范、软法规范、文化规范和习俗规范等四种基本规范。生态文明的正式制度内部及与非正式制度之间都存在一定冲突,影响了我国当前重点加强建设的生态文明法律规范和官方制定的软法规范的权威和认同,给生态文明法治化带来了一定危害,因而有必要对各类规范整合。生态文明制度的规范整合,应当坚持“一元多样”原则,从文化规范、习俗规范、软法规范和法律规范四个层面着手。文化规范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融合与创新,习俗规范要进行现代价值的梳理与选择,软法规范要规范化和系统化,法律规范要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与其他规范整合。
简介:改革开放以后,长期以农为本缺少变化的农村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分化,这一分化对现代化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积极影响是主要的。但是,分化后的各个阶层毕竟是具有不同利益的群体,随着农村社会的分化,原来的利益格局和社会秩序被打破,也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这些都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社会的整合,将阶层分化导入公正、有序、规范的轨道,不断提升公众对阶层分化趋向的认同意识,防止出现激烈的社会对抗和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侵害。然而社会整合不是简单地将各种新的异质性因素吸纳到原有的规范控制体系之中。由于社会经济领域的分化提出的制度化要求,因此加强制度性整合就显得尤为必要,具体而言,加强制度性整合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三方面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