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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侵权与工伤交织的情景中,两种救济、两条进路的重叠往往会在实践中造成各种各样的尴尬与困境。困境背后的症结乃在于侵权与工伤两大体系之间在衔接与整合机制上的缺失。弥补之际,我们既要看到二者在损失填补上的共性,又必须充分关注工伤制度所特有的生存保障理念。共性之上,不宜重叠;个性之中,扬长避短。两相权衡,优选之路当以工伤待遇先行,代位求偿殿后,在确保劳动者权益优先和充分填补的前提之下,妥善平衡各方利益,于细节处弥合制度衔接之中的残存缝隙。

  • 标签: 生存权保障 社会法理念 先行给付 代位求偿 年金
  • 简介:机会丧失理论运用于各种类型的诉讼中,显示出它广泛的适应性,对于受害人之机会利益损害予以填补救济,体现了对矫正正义的坚守。机会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保护客体为特定的"机会利益"。机会成本的损害赔偿通常情况下小于预期损害赔偿的标准,而大于恢复原状所获得的利益,即预期损害赔偿≥机会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损害赔偿。机会权损害赔偿路径为:从确定机会权侵权损害事实出发,通过相关的弹性价值体系的筛选与平衡,最终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而通过机会权商业化方式,将非财产的机会利益转换为财产利益确定赔偿的数额。未产生现实损害的,要对被侵权人机会权的丧失进行象征性赔偿

  • 标签: 机会 机会损失 损害赔偿 利益权利化
  • 简介:目前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制度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必要转变为过错责任原则,并对于具有过错的行为模式进行类型化处理。在侵权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应当赋予权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对于损害赔偿数额应当具有重要影响。这种制度改进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领域贯彻了民法的一般原则,体现了专利保护特殊性的要求,充分利用了TRIPs协定所带来的灵活性并借鉴其他国家专利立法经验,也是解决我国目前损害赔偿领域无过错原则适用当中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

  • 标签: 专利侵权 损害赔偿 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
  • 简介: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破坏了家庭关系的和谐,同时造成家族血缘关系的混乱。我国相关立法在追究此种行为的民事责任上规定相当简单,并不能很好地对婚姻家庭进行保护,也不能令遭受损害的无过错方配偶获得适当的弥补,我国应当适当地加大力度对婚姻关系进行保护,追加干扰婚姻的第三人为侵害婚姻关系的共同侵权人,以追究其干扰婚姻关系的民事责任

  • 标签: 第三人 干扰婚姻关系 侵权责任
  • 简介:本文通过对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伤害事故赔偿案例的分析发现,判例肯定了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环节,认为课外活动伤害事故和正常上课期间伤害事故的责任没有本质区别。如果教师在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过程中存在过失,且其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根据日本《国家赔偿法》和《民法》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失的,根据其过失的轻重程度,减少其应该得到的赔偿数额。判例还确定了学校安全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和判定原则。对我国比较有借鉴意义的是日本《国家赔偿法》提供的学校事故赔偿的公共财源保障,以及根据日本《体育振兴法》设立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伤害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所构成的救济制度,这些制度减轻了学校和学生家长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也缓和了双方的矛盾,为日本中小学课外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客观条件。

  • 标签: 课外活动 学校事故 赔偿责任 安全注意义务 判例研究 日本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可认定为工伤”作了更明晰的规定:一、要以上下班为目的;二、要看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要看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新规一出,立刻引起了社会热议:下班去父母家算是合理路线吗?为了避开堵车时段延迟下班算是合理时间吗?下班顺便逛超市算是“以上下班为目的”吗?随着越来越多特例的出现,工伤认定的标准也越发人性化。为此,本刊记者专门收集了《条例》出台后全国各地法院判决的一些案例,并采访了几起有代表性案件的当事人和经办法官,为您梳理在上下班途中,到底哪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 标签: 工伤保险 上下班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案件 工伤认定 法院判决
  • 简介:随着国际航运业务的发展,船员数量的增多,船员在船上出现工伤事故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现有的船员社会保险立法十分匮乏,无法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本文根据司法判例,总结船员保险制度在实际运用中的实践和问题,旨在解决船员在船上工作过程中出现一些具体的问题,以维护船员的权益,也是实现船员体面工作、稳定船员队伍、保障我国航运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

  • 标签: 船员 保险制度 工伤事故
  • 简介:近日,青海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和总工会联合组成督查组,赴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及海北州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建筑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督查组赴建筑项目施工工地实地检查,与当地政府部门交换意见,查验各地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措施、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宣讲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督查组与企业负责人交流座谈,现场讲解政策,帮助企业转变观念,及时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存

  • 标签: 工伤保险 建筑企业 交流座谈 人社 施工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
  • 简介:2015年1月1日,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开始实施,对此,在总结新版标准脊柱损伤部分伤残评定中修订的内容基础之上,并与美国医学会所制定的操作指南及韩国医学会所制定的同类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探讨新版标准的特点。新版标准以DRE法(diagnosisrelatingestimation)作为脊柱损伤残疾程度的主要评价方法,使评定更为客观;同时,新版标准首次提出了"脊椎不稳定性骨折"的概念并进行了界定。但是,新版标准仍然没有体现不同脊柱节段的功能差异及多椎体骨折的评定方法。

  • 标签: 法医临床学 脊柱损伤 鉴定标准 伤残
  • 简介:在校学生参加实习是在校学生锻炼实际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劳动力短暂补充的一个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技校、职业学院的招生人数不断增加,到工厂实习的人数也随之增加,据了解,当前我国职业院校约有3300万在校生,每年有1000多万职业院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尚不包括高校实习生)。饭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将此类伤亡事故视同工伤,但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却不把此类伤亡事故视同工伤

  • 标签: 工伤认定 实习生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 受伤
  • 简介:现行法律人身损害赔偿城乡差异化的标准,引起了学者对同命不同价的不公平的社会现象的讨论。本文试图通过介绍死亡赔偿金性质的两大主流学说“抚养丧失说”“继承丧失说”,在“继承丧失说”的基础上阐述其合理之处和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以上理论的不足之处阐述一种新的理论死伤赔偿说,以定额化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并解读其合理性和在我国实行的现实性。

  • 标签: 继承丧失说 死伤损害说
  • 简介:在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经过20年的发展,形成了一种比较独特的制度。它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惩罚加害人与威慑大众的作用。我们在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时候,要谨慎对待,过罚相当。

  • 标签: 惩罚性赔偿 适用
  • 简介:新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的规定较旧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在实践中便于把握,且符合职工工伤处理的基本原则。新标准规定,对损伤并发症、损伤加重原有伤残情形的,均需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但对于本次工伤伤情显著轻于原有伤残的,则应以本次工伤所致残情为评定依据。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比,新标准规定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有相当的差异,主要在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往往强调按照最终致残结局评定伤残等级,并需说明损伤与伤残的因果关系。虽然职工工伤伤残评定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司法鉴定范畴,但参照新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仍将是司法鉴定机构在诸如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以及侵权赔偿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司法鉴定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准确把握鉴定中的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 标签: 劳动能力鉴定 司法鉴定 伤病关系
  •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退休返聘现象成为劳动领域新的发展趋势。退休返聘人员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大大降低,又为用人单位带来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所以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但是,退休返聘作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相关法律对其用工关系、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并没有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对处理因退休返聘引起的纠纷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同时,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也使得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尤其是在工伤保险领域。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通常不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使得退休返聘人员得不到工伤保险制度的保护。在本文中,笔者对退休返聘现象做了具体的分析,并研究了退休返聘人员在适用工伤保险制度方面存在的困境、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界定,以及退休返聘人员是否适用工伤保险制度。

  • 标签: 退休返聘 工伤认定 完善建议
  • 简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l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日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标签: 《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会议讨论 人民政府
  • 简介: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及特定交通事故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但是关于上下班途中事故工伤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理论基础出发,通过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解构,提出有必要扩大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范围,主张以工伤保险兼具救济性和补偿性的二重性理论为指导,对《条例》第14条第六项进行"扩容降等"处理,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减少司法实践混乱与增强经济活力的社会效果。

  • 标签: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扩容降等 工伤保险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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