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迫使老婆痛下养猫决心的是我和耗子们的几场深夜大战. 这是一只刚刚断了奶的猫,灰色的斑纹,大大的眼睛,叫声细软而温柔,颇像一个风度翩翩的富家公子.公子一进我们家就享受了非凡的待遇,喝上等的奶粉,吃精肉的火腿肠.火腿肠它还认牌子,非双汇的不吃.睡觉要睡在我们的床上,后来发展成要睡在我和老婆两个人枕头的中间,成了一个肆无忌惮的"第三者".在这个问题上我和老婆发生了分歧,我说猫喂得太好它就不捉耗子了.老婆一脸的不屑,依然按照她的想法每天给猫张罗着吃食和饮料.说也奇怪,自从公子进家以后,耗子们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明目张胆,活动的频率明显减少.猫毕竟是耗子的天敌.我想. ……
简介:【摘要】不作为的帮助犯是指对不作为犯实行行为的加担,包括有形帮助和精神帮助两种情况。不作为的教唆犯,是指通过教唆行为使他人产生实行不作为犯的决意。看教唆不作为是否成立的问题,主要是看作为义务人不防止结果发生的决意是否存在。【关键词】不作为的共犯帮助犯教唆犯共犯之不作为,就是指对不作为犯罪的帮助与教唆行为,本质上属于共犯论的范畴。它本身与一般意义上的教唆犯与帮助犯(指对作为犯的教唆犯和帮助犯)并无区别,只是由于与之相联系的正犯乃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故对于其一般可适用教唆犯和帮助犯的理论体系。一、不作为的帮助犯所谓不作为的帮助犯,是指对不作为犯的帮助,是对不作为犯实行行为的加担。关于帮助不作为之正犯是否可能的问题,几乎所有学说均采肯定见解。德国学者保曼(Baumann)明确指出:“不仅对于作为行为,而且对于不作为行为,都可以有帮助。强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实施作为者的决心,是对不作为行为精神上的支持。”[1]体现在在判例上,德国也很早就确定了对不作为犯的帮助。在RG时代,1895年4月8日法院处理了一起违反军事刑法典的帮助犯事件。该事件是根据1872年6月20日的《军事刑法典》的第64条,军人超过休假期要受处罚。步兵R对于是否按期归队犹豫不决。被告人劝R稍微延长一下假期,并给其部队发去了虚伪的电报。于是R就没有按期归队……
简介:<正>一、教材关于不作为的相关内容现行苏人版《思想品德》,仅在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学会负责"第7课"行为与后果"第一栏目"行为与后果的关系",第78页第二、三自然段,有如下关于不作为的内容。第二段全文:"在法律上,人的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其实质就在于应当履行义务而不履行。如:作为警察,接警不出的行为;作为医生,见死不救的行为;等等。"第三段开头:"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后果,作为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后果,不作为的行为也会产生一定的后果。"另外,教材在第二和第三段之间设计了一个感悟活动:"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