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解释是对现存法律的实际含义所作的一种说明。在我国,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为什么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呢?因“徒法不宜自行”,需要借助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操作,而法官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性、普遍性,必然要求由统一机关作出解释:任何法律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立法者虽然是社会的精英,但想在立法过程中对所有的实际生活现状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毫无破绽的规制,也是人力之所不能及的。当然可以从修改方面进行补救,但是修改法律的程序,成本太高,而且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看,也不能朝令夕改,保证法律的权威,然而社会生活不断发展变化,当法律不能适应现实生活时,法律解释就充当缩小差距的角色,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简介:对于刑事司法解释的含义,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一般认为,刑事司法解释是指所有司法机关对刑事法律所作的解释;还有观点认为,刑事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对刑事法律所作的解释;另有观点认为.刑事司法解释既包括司法机关对刑事法律所作的解释,也包括不同层次法院的法官在审判中对刑事法律所作的解释。从这些不同的观点中可以看出,刑事司法解释的理论分歧主要集中于解释的主体。因此,分析、探讨刑事司法解释的主体,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刑事司法解释的含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刑事司法解释主体的种类刑事司法解释作为司法解释的一种,是有权解释,即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这是不用争辩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对具体案件适用法律所作的解释,不应视为刑事司法解释。因为它只对个案具有效力,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那么,到底哪些主体可以对刑事法律作出司法解释呢?如前所述,一般认为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