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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中药新配方在原中药专利配方基础上进行的药味、剂量加减是否具有创造的认定异常困难,这不但使司法实践中的侵权认定模棱两可,而且使新配方的专利申报困难重重。在医疗实践中,对原中药专利配方进行的药味、剂量加减,如果能够在作用部位、显著提高疗效、减少毒副作用、适应新的病症等任何一项有所突破,就可以认定该配方对中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有突出的实质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创造

  • 标签: 中药配方 创造性 创造性认定 立法建议
  • 简介:摘要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开展,专利申请量呈现了迅猛的增长,这也对专利申请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创造,是专利申请能否获得专利权的关键,也是专利法鼓励创新的立法本意的体现。创造是指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质变。规定性特征即质与发明创造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发明创造总是具有一定规定性特征(质)的发明创造,不存在没有规定性特征(质)的发明创造

  • 标签: 创造性 质变 新颖性 量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
  • 简介:摘要: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开展 ,专利申请量呈现了迅猛的增长 ,这也对专利申请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创造 ,是专利申请能否获得专利权的关键 ,也是专利法鼓励创新的立法本意的体现。创造是指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质变。规定性特征即质与发明创造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发明创造总是具有一定规定性特征(质)的发明创造,不存在没有规定性特征(质)的发明创造。 关键词:创造;质变;新颖;量变;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世界各国关于创造概念的定义 创造是各国专利法中必需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欧洲专利条约》以及《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如果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对所属领域的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则该发明具备创造。美国专利法规定:“所申请专利的客体与现有技术的差别,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认为是显而易见的,不能取得专利。” 日本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在专利申请提出之前由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做出的,则不具备创造。 二、发明创造是质和量的统一 发明创造的质就是一发明创造区别于现有技术的规定性特征。世界上的发明创造所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就是因为在它们的特征中各有自己特殊的规定性。 发明创造的内容是由其权利要求中区别于现有技术的规定性特征决定的,区别于现有技术的规定性特征的有无,直接决定着发明创造的质。因此,发明创造的质与发明创造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就是说,规定性特征即质与发明创造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发明创造总是具有一定规定性特征(质)的发明创造,不存在没有规定性特征(质)的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即质是发明创造本身所固有的,它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就是一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规定性特征。发明创造的属性是发明创造规定性特征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认识发明创造的属性去认识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即质的。 发明创造不仅有规定性特征即质的特征,还有量的特征。发明创造的量是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可以用数值表示的规定性特征。 发明创造量的规定性特征同发明创造质的规定性特征一样,是发明创造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同发明创造不可分离。一方面,发明创造总是具有一定量的规定性特征的发明创造,没有量的规定性特征的发明创造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脱离开发明创造的量的规定性特征的发明创造也是不存在的。 理解发明创造量的特征,要注意把握两点:第一,量的特征和发明创造不是直接同一的。质的特征与发明创造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某一发明创造改变了自己的质,就意味着该发明创造发生了具有创造的变化。量的特征则不同,同一发明创造可以有不同的量。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质。第二、量的特征是多方面的。量和质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内涵的量与外延的量、精确的量与模糊的量、要素的量与结构的量等。内涵的量标志质的程度,如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硬度的大小。外延的量标志质的规模,如物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质把不同发明创造区别开来,量则进一步把同质的发明创造从量上区别开来,量和发明创造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同质的发明创造可以有不同的量。 在对发明创造的认识中,确定现有技术是认识发明创造的前提,以现有技术为前提认识发明创造所具有的质,是认识发明创造的基础,认识发明创造的量是对发明创造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认识发明创造的质是由确定现有技术开始,再由质进到量。 任何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都既有质又有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是有区别的。质使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成为某种发明创造而不是其他发明创造。质发生了变化,该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就发生了具有创造的变化。而量则不同,同质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可以有不同的量。量发生了变化,是指该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发生了具有新颖的变化。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影响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质。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质和量又是相互联系的。质决定量,没有一定的质就没有一定的量,量总是一定质的量,质规定着量的范围。另一方面,一定的量又是质的条件,质总是一定量的质,量制约着质,没有量也就没有质。质和量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就是“度”。 度是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质和量的统一,是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度的两端的界限叫阈值点或临界点。阈值点或临界点是一定质的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就会发生质变。 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理解发明创造时,都必须注意正确选择现有技术,在此基础上再把握好“适度”的原则,如果未能正确的选择现有技术,则绝不可能把握好“适度”的原则。在正确选择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要把握“界限”,注意“分寸”,掌握“火候”。 三、关于创造概念的定义 从哲学上讲,创造是指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质变。 创造的变化包括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对所属领域的人员来说发生了非显而易见的变化。审查指南认为,如果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是其所属领域的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观察、认识到的,则该发明创造的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这种变化就没有创造。 但是,从哲学的角度看,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对所属领域的人员来说即使是显而易见的,或者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观察、认识到的,只要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质变,即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变化导致其属性超出了现有技术的“度”的范围,该发明创造就必定具有创造。反之,如果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变化导致其属性没有超出现有技术的“度”的范围,则该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即使是非显而易见的,或者是不能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观察、认识到的,其也没有创造。 在一份制备硫代氯甲酸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中,催化剂羧酸酰胺和/或尿素相对于每 1mol的原料硫醇,其用量为 >0至 100mol%;一项制备硫代氯甲酸方法的否定之否定发明,采用了催化剂用量 (0.02~ 0.2mol%),提高产率 11.6~ 35.7%,大大超出了限定范围之外的产率。尽管该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可能是其所属领域的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有限的试验观察、认识到的,但由于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对现有技术的否定之否定,导致其属性超出了现有技术的“度”的范围,即发明创造的规定性特征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质变,因此,该发明创造具有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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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摘 要: 在《审查业务通讯》中,笔者读到了引文中关于技术领域的探讨。引文作者通过一件无效案例分析了审查和司法实践中实用新型创造判断中各方在考量技术领域时的认定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并由此探讨了技术领域的划分和明确的技术启示的判断,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创造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量方法。在此文的基础上,笔者通过分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创造判断标准上的不同,对发明专利创造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量进行了相关思考。 本文由一篇名为《实用新型专利创造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量――以一件无效案例为视角》 [1]的文章(下称引文)引申开来,分析了实用新型和发明在创造判断时的不同之处,进而针对发明专利创造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虑提出了个人观点,希望为大家在创造判断过程中提供参考。中国论文 

  • 标签: 发明专利 创造性 技术领域 促使 
  •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对专利创造评述中结合启示的深入研究和讨论,发现这种思维方式对创造的评价有着显著的影响。本文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结合启示在提高创造评价准确、公正和效率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并针对如何利用结合启示进行创造评述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 标签: 专利创造性 结合启示 模式
  • 简介:摘要:数值范围是产品或项目中常用来保护的技术内容,而当包含数值范围的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仅为数值范围时,该数值范围“在什么情形下才为具备创造”、“审查中的答复方法”,本文结合理论与实例进行分析关于专利数值范围创造的答复策略。

  • 标签: 数值 数值范围 创造性 审查答复 公知常识 有限试验
  • 简介:摘要:本文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关于参数审查的相关规定及专利局做出的一份电池领域的无效宣告决定书,分析了对参数改进类专利案件创造的审查思路。

  • 标签: 专利 无效宣告 参数 创造性
  •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对实际案例OA答复涉及的创造改进动机、结合启示的深入研究和讨论,聚焦创造结合启示逻辑思路“在什么基础上想”、“为什么想”、“如何想”,从理论及实务上针对如何利用改进动机、结合启示进行创造评述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 标签: 创造性 改进动机 结合启示
  • 简介:第一次求职时,我意识到在列举我所具备的为数不多的条件时,得有点创造。当问及我是否受过其它的培训时,我老实地回答说我花了三年时间学计算机程序设计课。我得到了那份工作。

  • 标签: 程序设计课 计算机 时间学
  • 简介:“Creativityisthekeytoabrighterfuture.”sayeducationandbusinessexperts.Hereishowschoolsandparentscanencouragethisimportantskillin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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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量的历史和现实表明,创造创造思维是中华民族兴盛的关键精神力量。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关键动力。在二十一世纪,随着世界范围内知识经济的到来,对青少年一代创造思维的重视和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创造性 创造性思维 创造能力 能力培养 个性 情感
  • 简介:创造提问是创造教学的开端.问题是否具有创造,这并不是由问题本身决定的,而是由问题与学生的关系决定的.本文从这一基本理念出发,对创造问题进行了系统分类,并提出了相应的进行创造提问的对策.

  • 标签: 创造性问题 创造性提问 创造性教学 教学方法 创造性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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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公知常识的认定是创造判断中的关键一环。本文以《专利审查指南(2023)》为基础,以技术问题作为起点,以能够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作为落脚点,以现有技术的整体作为判断对象,对创造审查中技术启示的判断做出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进行探讨,从而促进公正合理的评判发明的创造,提高专利审查质量。

  • 标签: 公知常识 专利法 创造性 举证
  • 简介:0.摘要:本文以《专利审查指南》修改为出发点,将指南修改之处——规范正确理解发明的一般路径、完善“三步法”评价创造的相关规定、有关公知常识的举证与“三步法”相结合阐述指南修改对创造审查实践的影响,并针对公知常识举证手段的拓展给出了可行建议。

  • 标签: 正确理解发明 三步法 公知常识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