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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狱中八防止领导成员腐化;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注意路线问题,不要从"右"跳到"左";切勿轻视敌人;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严格进行整党整风;惩办叛徒、特务;——摘自罗广斌《关于重庆组织破坏经过和狱中情形的报告》第七部分65年前,重庆刚刚迎来解放,

  • 标签: 解密 领导成员 党内教育 理想主义 领导干部 作风问题
  • 简介:房宁在2015年7月23日《环球时报》发文解读政治规矩,指出政治规矩不同于法律和纪律。法律和纪律是明文规定的行为准则,而规矩则往往是没有白纸黑字的公开宣示。但政治规矩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为人们广泛地认知并遵循。在一些西方国家尤其是在美国,

  • 标签: 政治 《环球时报》 行为准则 社会生活 西方国家 纪律
  • 简介:守住发展和生态两底线,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和2015年6月在贵州调研时多次强调指出的,这是针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出的明确要求,当然也是对全国各地的殷切希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专门执纪监督机关,如何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深化“三转”,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恪守“两底线”建设秀美家园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成为新时期推进贵州实现跨越赶超同步小康的全新课题。

  • 标签: 监察机关 生态脆弱区 后发赶超 领导干部 珠江上游 创新局面
  • 简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部署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 标签: 促外贸 国促 外贸稳
  • 简介:近期,关于女权主义的各种讨论很多。这些讨论太复杂,不必人人插上一嘴。我总觉得,甭管什么主义,终极目的还是为了生活开心、快乐。一个女生生活在大都市中,如何找到自己,不至于迷失方向,我提供以下八“军规”。

  • 标签: 都市女性 军规 女权主义 终极目的 大都市 生活
  • 简介:对《刑法》第37的正确理解和适用需要对该条文在刑法条文系统中的外部关系进行体系性解读.《刑法》第37与刑法中的其他免刑条文在功能上具有双重的补充关系.《刑法》第13和《刑法》第37是我国刑法总则中的两大关节点条文,应罚性和需罚性是分别理解这两个条文的关键,《刑法》第37是对《刑法》第13的理性接续.《刑法》第37与《刑法》第63对刑法分则中的个罪法定刑具有合力超越的量刑功能.

  • 标签: 《刑法》第37条 免刑条文 体系解释
  • 简介:1971年,一家咖啡馆在西雅图历史悠久的派克市场开业了。现在,这家以《白鲸记》中亚哈船长的大副命名的小咖啡馆,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咖啡馆。凭借在65个国家拥有超过2万家专卖店,星巴克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公司之一。公司从1994年的425家门店猛增至2013年的19767家。而且,没有迹象表明它有任何减速的计划。那么,这个品牌究竟是如何经历了如此惊人的增长?

  • 标签: 商业经验 舒尔茨 咖啡馆 西雅图 专卖店 星巴克
  • 简介:香港基本法第24旨在回答,谁、通过何种程序、符合何种条件才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其主体部分可以分为作为操作性条款的第2款和作为授权性条款的第3款。在这一功能分区解释的基础上,所谓的居留权案件就可以区分为“为了居留权”的案件和“关于居留权”的案件,前者提出的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主体范围的问题,取决于对第24操作性条款的解释,后者提出的才是居留权的保护程度和限制限度的问题,取决于对授权性条款的解释。而之所以第24通常被定位为人权条款,在于解释者未能自觉把握在基本法所承诺的法制连续性背后所发生的宪制革命或“根本规范转移”。

  • 标签: 居留权 永久性居民 基本法 一国两制 宪法解释
  • 简介:“说话有礼貌、见人打招呼:大姐不在.二姐当家长,二姐不在,三姐当家长;家里的事情说了第二遍决不再说第三遍;学会珍惜自己的每一样东西.不贪念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做任何一件事,一家人都应该一起努力,互相帮助……”这是重庆市开县南雅镇书香村11岁女孩张俊霞给自己和年幼的四个弟弟妹妹订下的“24家规”。

  • 标签: 家长 家规 凝聚 互相帮助 打招呼 重庆市
  • 简介:2014年12月,中央电视台一档"解密‘狱中八’"的节目一经播出,就在社会各界产生强烈共鸣,给我们以心灵震撼。它带我们走进那段60多年前红岩烈士就义前,面对国民党的屠刀向党发出忠诚呼唤和叮嘱的真实历史。从1949年"11·27"大屠杀中死里逃生的共产党员罗广斌,追记整理同志们在狱中的讨论和总结,作成一份2万余字的《重庆党组织破坏经过和狱中情形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于同年12月25日递交给了重庆市委。

  • 标签: 罗广斌 挺进报 大屠杀 心灵震撼 冉益智 地下党组织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论断,它是由诸多要素有机结合而成的整体。国家治理方式是这一理论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 标签: 治理方式 定法 治理能力 逻辑关系 官僚制 社会矛盾
  • 简介:今年国家网信办重拳整治互联网空间,网易、新浪接连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国家网信办约谈,"约谈"工作机制进入网民视野。2015年4月28日上午,国家网信办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这个"约谈十"将于6月1日起实施,约谈整改不力的将被吊销许可证。(4月28日《北京晚报》)从"七底线"到"微信十"、"账号十",再到"约谈十",国家依法依规治理网络的路径日渐清晰,将无羁网络置于制度监管的制约笼子愈扎愈紧。"约谈十"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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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第37对《刑法》第309“扰乱法庭秩序罪”问题的修改,引发了人们对如何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思考。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需以平等的控辩关系、辩护制度的发展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为前提。《刑法修正案九》第37尚需完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审判监督及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中应发挥更大作用。

  • 标签: 修正案九 辩护制度 审判监督
  • 简介:《合同法》第97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内容模糊。可比照功能类同的《合同法》第58中“折价补偿”的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解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原则上应为合同约定的价额,例外时为客观价值。得利丧失抗辩在双务合同中的限制不宜采差额说或因果关系说。比较对待给付返还说与财产上决定说,后者既可彰显返还中意思自治、后果自担的真义,又可逻辑一致地解决实践问题,涤除不必要的例外,在理论贯通性和价值判断妥适性上均较对待给付返还说略高一筹,是更佳的解释框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可作为解释第97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合理依据。

  • 标签: 双务合同 解除 不当得利 差额说 对待给付返还说 财产上决定说
  • 简介:当前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法律途径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但实践效果差强人意,两种方式还存在若干难以弥补的缺陷。如果把对西方制度借鉴的目光转向中国本土法律资源,审视现行宪法框架下的制度设计,会发现行政检察具有弥补诉讼和复议缺憾的潜力,其所具有的主动性、弱对抗性、威慑性以及公共利益导向等制度优势,可以以更高效、更容易被各方接受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因此,建议将其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第三道路。

  • 标签: 行政检察 行政争议 检察建议 行政诉讼
  • 简介:世贸组织成员方可以援引例外条款使其实施的限制性贸易措施获得正当性,美国博彩案作为适用《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第1款的第一案,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应为成员方的国内事项,并由成员方自行对其作出判断;不过成员方的这种判断权不是完全的,而要受到争端解决机构的检验。成员方在采取限制措施之前,应当善意地寻求合理可行的替代措施,且其措施不能是任意的或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对贸易的变相限制。随着国际贸易的增长,各成员方援引该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增加,并可能会涉及人权因素和域外影响力。

  • 标签: 服务贸易总协定 公共道德 公共秩序 必要性检验 非歧视
  • 简介:学界对教唆犯的性质一直处于从属抑或独立的争论之中,并各自以“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独立性说”为理论给养。但是,由于两个学说均非产自本土,要把它们带入到生活还需对现实环境多方考察。事实上,这两个理论与我国的实践均无法做到无缝契合,而且,从法律文本来看,教唆犯更具有独立性,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从属性说的失利,相反,本文认为,教唆犯的从属性理念应当遵从。

  • 标签: 共犯从属性说 共犯独立性说 教唆犯 正犯 共犯
  • 简介:《民诉法解释》第251和第252分别对二审与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作出规定。其中,前者的适用范围较为模糊而有待辨析。因此,有必要在区别诉讼请求“质”的变更和“量”的变更的前提下,分类型讨论二审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构成要件。后者规定了再审发回重审可变更诉讼请求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第四种分别涉及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以及不变更无法通过另诉解决,需要结合实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以展开分析。

  • 标签: 发回重审 诉的变更 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
  • 简介:《物权法》上过于简略的规定使得土地立体开发中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纠缠不清,应分析、检讨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的确定、土地所有权人的分层设立规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再利用方式三大问题.形成土地立体开发私法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应通过登记制度予以确定,《物权法》出台前未登记垂直范围的,当事人可凭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司法裁决等申请登记.否则视为没有限制。然后,土地所有权人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则应包括权利范围不得重叠、已有物权人不享有同意权等.同时物权人间利益协调可通过变通适用相邻关系、地役权制度与确立司法介入等方式进行。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未使用空间的利用问题上,基于制度背景、立法现状等考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为他人设定用益物权,但其可通过权利的部分转让实现对空间的再利用。

  •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 范围界定 设立主体 设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