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群众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最为基本的社会公共产品。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形象和环境,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细抓实抓好。
简介:电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明确安全责任的同时,确保责任的到位则是抓好安全生产的重点。一个单位,一个车间或一个班组的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于安全责任是否到位,每个人是否严格履行了职责。
简介:“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和重组成部分,是我党执政基本理念。近年来,虽然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公共安全责任事故依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GDP崇拜”高烧不退,安全发展观念淡薄;公共安全投入不足,公共安全基础脆弱;公共安全立法滞后,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政府监管缺位,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足;公共安全教育培训落后,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发展缓慢是引发事故的重导火索。因此。本文建议通过以下措施完善我国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改革政绩考核方式;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加快公共安全立法,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大官员问责力度;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育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
简介:某部战士李某,1981年5月12日出生,1997年12月应征入伍,1998年6月19日因实施抢劫行为被依法逮捕。1998年7月26日,某军事检察机关向某军事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王某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清被告人李某赔偿损失30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围绕着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发生争议,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被告人李某的父母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理由是:(!)被告人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入,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李某的父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理应
简介:传统的侵权责任认定标准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的归责原则体系指导下的四要件说,然而,这一认定标准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中似有不妥之处,尤其是对于绝对权利而言。通过对绝对权利的法理分析,建议引入无损害结果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弥补传统认定标准之不足的有效措施,从而使整个侵权归责原则体系臻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