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司法目标是司法的核心问题,决定司法在公共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影响诉讼模式和诉讼制度,引导法官解释和适用法律。司法目标是司法系统运行结果的积极价值表述,是人类价值演绎和司法功能的结合点。司法目标表述应当力图清晰。当前理论和实践中司法目标,要么定位不合理,要么表述不明确。应当将司法目标定位于维护自发的社会合作秩序。在这个目标之下,司法应当以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则作为解决纠纷的终极法律来源;当国家法规范反映当时社会流行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时,司法应遵照执行,以避免在每一个案件重复发现、提炼和表达规则,提高审判效率,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法案件的审判有双重性,首先是审查公法行为是否违反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维护社会自发秩序,其次是审查是否违反公法,维护政府组织秩序;法官要有国家法知识,但更要有从自发秩序中发现、提炼和表达社会习惯性禁止性规范的能力。
简介:2015年9月四川省获批成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家战略布局的结果,"四川试验"的区域定位是辐射西南的内陆大省,要体现四川省和西南地区市场化发育尚不够充分、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创新要素多样且复杂的区域性特征。四川作为内陆大省,其发展有以下特点:一是转型发展处于战略转折期。国家"一带一路"等南向、西向战略实施,使得四川等区域从过去的"三线"跃升为新一轮开放创新的"前沿"。二是科技教育资源大省,但不是强省。区域内既有大量中央科研机构、国防重装、部属高校,也有众多的地方高校、央企和民企,科技资源丰富但分割严重,体制创新障碍典型,问题复杂。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主要功能和基本思路可以是,以军民融合体制建立,作为探索破解体制障碍的切入点;以企业为核心的科技管理体制创建,作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模式探索;以技术产权深化改革,作为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新举措;以"南丝绸之路"和西向通道建设,作为新一轮开放创新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