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0月19日下午,《学志》编辑部成员钟城、王巍、王炳毅、何瑞涓等拜访了北京大学哲学系资深教授楼宇烈先生。编辑部代表向楼先生颁发了聘书,正式聘请楼先生为本刊顾问。
简介:4月3日,高教分团在淮北煤师院召开了分团部分顾问片会,分团主任刘子光主持了会议。顾问们首先听取了煤炭普教研究室主任、分团顾问郜锦强同志关于煤炭普教以及师范学院工作情况汇报:目前,普通教育发展较快,但缺乏后劲,质量不高,师资短缺,煤炭师范学院培养的师资远远不能满足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顾问们就如何发展煤炭普通教育和煤炭师范学院挖掘潜力、扩大招生以及煤炭院校如何进行深入改革、强化管理、提高效益、招生、
简介:
简介:翻译单位的界定问题历来争议较多。翻译的文化转向提出以后,在我国理论界产生了巨大影响。文化翻译观中对翻译单位的新的界定更是引起广大学者的强烈兴趣。本文从文化翻译观谈起,追溯了以文化为翻译单位的理论渊源,从文化的不确定性、不可操作性及其局限性等方面说明了文化作为翻译单位实际上是对翻译单位泛化的表现。
简介:2014年3月10日,欧美同学会副会长吴启迪、夏颖奇率领人才服务顾问团一行20人赴浙江嘉善考察交流。顾问团专家参观考察了嘉善归谷科技园、嘉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千人计划”专家企业,并与嘉善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浙江省委组织部和嘉兴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简介:<正>2010年4月20日,《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编辑部聘请汤一介、乐黛云两位先生担任本刊学术顾问。汤一介先生,北大哲学系教授,北大儒藏编撰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华孔子学会会长、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文化书院创院院长。乐黛云先生,北大现代文学和比较文学教授,跨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比较文学学会会长。
简介:书院是中国具有您久历史和辉煌成果的一种教育与掌术组织模式.尤以两宋时期为盛。作为私学的书院以培养士子的天下关怀为己任.实行“讲会”制度.讲究平等地争鸣与论辩.追求学术的独立与自治。正是书院养成了传统中国知识分子的士气和骨气。
简介:<正>在西方法理学发展历史中,哈特的历史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自1961年出版以来,《法律的概念》([英]哈特:《法律的概念》第二版(以下简称的哈特书),许家馨、李冠宜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第2版,第20-22页)所建构的理论框架对于法理学理论有着深远的影响。一、对法律命令说的批判奥斯丁的基本观点认为,准确意义上的法(laws)具有命令(commands)的性质,如果没有命令的性质,无论何种类型的法,自然不是准确意义上的法。哈特从对奥斯丁的命令理论的批
简介:从上世纪末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但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前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其中一个主要的困难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而作为国家未来建设中坚的大学生,他们法律意识的强弱,对于推进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权威的树立乃至依法治国的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作者从法律意识的涵义、培养学生哪些法律意识和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三个方面来分析在法律教学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简介:诊所法律教育,来自于美国法学教育对医疗诊所运营方式的理论思考,即将医学上对疾病诊断方式运用于法学教育的一种理论概括。诊所法律教育的存在,让学生获得传统法学课堂上难以学到的知识,并创造新的提升法学实践技能的平台,是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新模式。现行诊所法律教育面临新问题,法律诊所教育方式存在案件地域局限、案源短缺、案源类型单一、交流平台狭隘等问题。作为依赖网络平台运行的网络法律咨询,能够较好的弥补法律诊所存在的缺陷,是新时代法律教育实践平台的新拓展。文章就网络法律咨询作为新时代法律教育实践平台的优势,谈一己之见。
简介:大学章程在大学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是大学设立的合法保障,而且是沟通大学与外部社会的纽带.这对于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重建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
简介:法律人格范畴被认为是最复杂抽象的法学范畴之一,文章在对我国学术界关于法律人格概念的诸多界定进行评析之上,认为作为表达人的法律性存在的最基本范畴,法律人格在法律逻辑层面包括主体地位、权利能力、权利等不同逻辑层次;在现实逻辑层面可划分为制度性法律人格、文化性法律人格、实践性人格等不同层面.法律人格是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律工程构筑的人的社会形象,必然是法律的主题和灵魂.
简介:法律的和谐实施在社会的和谐与科学发展中处于基础的地位。为使法律得到和谐实施必须做到法律理念的普遍信仰、“良法之治”、有效控制国家权力、司法裁判的公正、权威和实现公民法律监督的实质化等几个方面。
简介:独占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反竞争行为.其含义是什么?是如何形成的?对经济活动又有什么影响?我国竞争立法究竟应如何规制它?文章从比较法的角度对这些问题作了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简介:"互联网+"背景下专车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打车难"的问题,推动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现有出租车行业的垄断。但专车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属于"非法营运",其发展因此而受到限制。面对专车这一制度创新与既有监管方式的冲突,公共管理部门应积极面对市场需求和回应创新,不断更新监管思路,在鼓励创新与政府监管中寻求平衡,为专车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得互联网创新下的专车以合法方式进入市场。
简介: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法律人,而法律人的核心要素是具备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即法律人采用专业方式所进行的判断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可以培养和训练的。课堂教学应当以培养法律思维为重心,增加实习实践的机会有利于法律思维的培养,应当重视司法文书写作。与此相适应,应当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方式,对司法文书和模拟审判课程进行改革。
简介: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法律的实施对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提出了特殊要求。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不仅要具有复合性、社会性、应用性、创新性和高尚性等卓越法律人才的共性特征,还要具有地方性和执行性等个性特征。基于此,应通过制定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革新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建立西部基层实务部门协作培养机制与完善高等院校及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等途径,来保障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简介:连带责任指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负同一债务并对该债务负全部清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它主要发生在代理、合同、保证、合伙、联营、婚姻、隶属、承包、雇佣和共同侵权等民事法律关系中。
简介: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随着会计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所改变
《学志》编辑部聘请楼宇烈先生为本刊顾问
煤炭教育顾问团高教分团在淮北召开片会
浅析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问题
论“以文化为单位”——翻译单位的泛化
欧美同学会组织人才服务顾问团赴浙江嘉善考察交流
《学志》聘请汤一介先生、乐黛云先生为本刊学术顾问
法律诊所学简介
华中法律书院
哈特法律规则理论评述——读哈特的《法律的概念》
论法律教学中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
高校诊所法律教育新探索——关于网络法律咨询的思考
大学章程的法律透视
法律人格概念之探析
论法律的和谐实施
独占及其法律规制探讨
专车法律问题研究
谈法律人法律思维的培养与法学本科教学改革
法律的地方性与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及其法律适用
事业单位的会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