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如何体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其治?《消法》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简介:近年来,各地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能否构成劳动关系的问题,众说纷纭,司法实务领域莫衷一是,严重影响司法权威。本文简要介绍了当前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认定的乱象,从劳动关系的属性、现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社会效果的分析等视角,论证该部分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进而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梳理出该部分人员可以享受的劳动法上的权利保障范围,为今后劳动法的相对化、分层次立法提供初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