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对待、融合发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新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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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0年,尤其是近10年来,归侨侨眷群体的特殊性日益淡化,公民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日渐健全,1990年《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年修正)及其《实施办法》的法律基础发生了动摇,基本原则遇到了挑战。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需要新的发展。实现新发展的可能选择是,突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强调平等对待;逐步淡化乃至适时取消"根据特点、适当照顾",转向融合发展,增加一般性法律中关于归侨侨眷的内容,以及论证制订《归侨侨眷融合发展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