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流动青少年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于2007—2008年期间对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成都、郑州、沈阳8个城市“流动青少年权益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以流动青少年在学习与教育、工作与就业、身心健康、恋爱与婚姻、社会融合及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现状为重点,对其权益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调查显示,流动青少年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流动青少年的许多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某些基本的权利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这种现象在以上几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流动青少年的权益保护,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意义,应该纳入整个青少年维权工程之中,作为一项长期、重点专项工作予以落实。
简介:一、研究背景人口流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区差异、城乡差异还普遍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从事经济活动,是生产力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越来越多的外来劳动力流入上海。据1997年市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上海市总流入人口为276万,其中74.5%在沪从事务工、务农、经商等经济活动,20~34岁青年占流入人口的55.4%,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比例更高达70%左右。被调查者已日益成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他们用辛勤的劳动为上海的经济发展
简介:摘要合同制用工即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也是医院开展工作中重要的人力资源补充,它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地位。如何在劳务派遣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及修订,为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主体地位的确立、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报酬的支付保障以及“三性”等多方面的明确规定。然而现实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仍得不到有效保护。如何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及对医院管理的监督作用,真正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摆脱困境,更好地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本次研究内容要重点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简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现代环境权理论以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伴随着环境权的人权属性、宪法属性的探讨而逐步发展深化。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将人类在美好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充足生活条件的权利确定为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也对环境权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讨论,不少国家相继将环境保护条款纳入宪法或相关部门法予以规范。虽然中国宪法没有规定环境权,但已有保护环境权益之精神。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使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得以具体化,而且为环境权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现实的司法路径实现对国家和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
简介:今年六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83次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关于家庭工作的公约》和《关于家庭工作的建议书》,这是维护家庭工人正当权益的重要国际劳工法规性文件,是工人代表和雇主代表双方激烈斗争的产物。家庭工作是指工人在家中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为雇主进行商品生产或提供服务的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工人称为家庭工人。家庭工人普遍存在于发展国家和发达国家,是劳动人口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呈发展上升的趋势。家庭工人从事的工作种类大体分布在四个领域:一是农村产品加工和手工业生产;二是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纺织、服装、皮革等产业中,有一半以上产品是家庭工人生产的;三是服务部门,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