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权威是基于一定的影响力而形成的支配性社会地位。根据影响力性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权威分成三种:法律权威、道义权威和技能知识权威。法律权威体现的是根据国家依法授予的职权而产生的对一定范围内的人们的支配权,在行使这种职权的时候是以国家的强力为后盾,当出现侵犯或蔑视这种权威的现象时,权威拥有者将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反权威行为的实施者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道义权威体现的是因权威拥有者所拥有的得到一定的社会群体中的人们认同的道德素质而处于被一定的对象加以敬仰的地位,或因权威拥有者代表着一定的通行的社会习俗,当蔑视这种权威的时候,这种反权威行为的实施者会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职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根据司法权的本质属性、职能范围、运行规律来进行。司法权是人民性、政治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其中人民性是其本质属性,政治性是人民性的集中体现,法律性是人民性和政治性的“生命形式”和实现机制。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具有三个方面的职能定位,即依法履行司法职能是其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服务大局是其人民性和政治性的本质要求,合法性是其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能动司法应当成为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导向,只有坚持能动司法才能实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司法效果的统一,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而能动司法必须坚持司法法律性的底线,解决好“能”与“不能”的关系问题,针对目前能动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应着力处理好三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