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修改为:"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二、本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
简介:1996年5月29日,在全国学习宣传《律师法》的热潮中,湖北省律师协会、本刊编辑部在武汉共同召开座谈会,邀请湖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起座谈《律师法》。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潘世忠同志应邀参加了座谈会并对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律师法》作了指示。湖北省司法厅津师管理处、湖北省法律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也应邀参加座谈会。本刊主编、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亨初同志主持了这次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所里的情况,对照《律师法》进行了认真讨论,他们时而各抒己见,时而互相探讨、交流心得,气氛热烈而活跃。他们认为,《律师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律师法典,它的全票通过,体现
简介:<正>八十年代初,中国美术界就有人呼吁:“从1919年起至1949年止三十年的现代美术史要用文字肯定下来,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王观泉《要重视中国现代美术史的编写和出版》,载《美术史论》1982年第4期).十年过去了,这一空白由阮荣春与胡光华先生合著的《中华民国美术史》(四川美术出版社1991年7月出版)所填补.作为中国第一部现代美术史,此书不仅涉及范围广,总揽了二十世纪前半期中国现代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美术理论及其成就、美术社团、美术教育和艺术考古等各个方面的系统的发展,且史论丰富精微.除所论及的美术家有一千余人外,有民国美术大事记,中国近现代美术留学生一览表、近现代来华外国美术教育家简介,以及二百七十余幅图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