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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关于犯罪对象的定义直到目前为止,刑法学界之通说对犯罪对象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表述方法:(1)认为"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者具体人";(2)认为"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时所影响的具体的物或人";(3)认为"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对之施加某种影响

  • 标签: 犯罪对象 犯罪行为 犯罪客体 社会关系 刑法学 直接作用
  • 简介:从立法者的思维方式和实践中大量典型案件的处理路径出发,传统刑法解释学认为刑法解释的对象是规范,但此理论面对复杂的非典型案件时则显得步履维艰。刑法解释无法脱离个案事实而存在,单纯对规范含义的说明只是规范意义的抽象说明而已。刑法解释的对象既包括事实,也包括规范,还包括事实与规范之间的互动关系。

  • 标签: 刑法解释 事实 规范 互动关系
  • 简介:任何一个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必须要有将这个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即仲裁协议(条款)。仲裁庭对一个合同争议作出裁决时,必须而且只能在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条款)所明确指称的合同法律关系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仲裁协议(条款)所明确指称的“合同”二字——是指反映这个合同法律关系的书面我体(合同文本)?还是这个书面载体(合同文本)所反映的合同法律关系?笔者认为应当是后者。

  • 标签: 仲裁协议 仲裁条款 合同文本 合同法律关系
  • 简介:国际私法应该研究什么东西?它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关于这个问题,在各国国际私法学者中间,是有不同的主张的。目前这个问题,已引起我国国际私法学者的注意和讨论。讨论的焦点,似乎在于直接规定涉外民法关系的实体规范应否列入国际私法范围之内。关于这一点,在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学者中间,也是有不同的看法的。兹将苏联隆茨所著《国际私法教程》三卷本中第一卷(一九七三年第三版)内的有关论述,选译如次,以供参考。译者

  • 标签: 国际私法学 实体规范 民法性质 冲突规范 对外贸易关系 贸易契约
  • 简介:竞争法调整竞争关系的观点违背了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基本原理.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规制关系;竞争关系作为一种市场关系,一般是通过交易关系直接或间接表现出来,它是形成竞争规制关系的基础关系;竞争规制关系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由竞争法专门调整.

  • 标签: 竞争法 调整对象 民商法 经济法 竞争规制关系
  • 简介:浅谈“狱政逻辑”的研究对象孙淑敏,舒重熙狱政逻辑(或称“劳改逻辑”)是法律逻辑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同“办案逻辑”,“刑侦逻辑”一样,是完整的法律逻辑体系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狱政逻辑是研究思维的,狱政逻辑要结合思维的具体内容来研究其思维形式与规律。狱...

  • 标签: 狱政逻辑 罪犯思维 形式逻辑 矫正罪犯 新兴学科 劳动改造罪犯
  • 简介: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较为粗略,对无辨认,控制能力之妇女,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之妇女是否要求强制手段才构成强奸罪,刑法未作特别规定,这就导致实践中发生此类特殊奸淫案件时如何定罪无法可依,有时出现放纵犯罪的现象,本文通过一起奸淫案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强奸罪的立法建议。

  • 标签: 无责任能力之妇女 限制责任能力之妇女 意志 强奸罪
  • 简介:<正>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法律与经济所固有的内在必然联系将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作为法学与政治经济学之间的边缘学科的法经济学也必将应运而生。恩格斯在论证科学分类时指出:“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每一个别运动形式或一系列互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

  • 标签: 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法经济学 法律关系 政治经济学 运动形式
  • 简介:黎元同学:来信收到。你来信要求讲解有关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什么是民法的调整对象,五四年——五六年第一次起草民法时就已触及,七九年以来,讨论民法和经济法关系时更是焦点所在。每一个从事民法教学和研究、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人都关

  • 标签: 民事审判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活动 承担民事义务
  • 简介:<正>本文将讨论国际投资的定义与性质,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对象,国际投资法的体系和国际投资法的性质等国际投资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一、国际投资的定义和性质关于国际投资的定义,目前世界上有广、中、狭三种:广义的国际投资是指国际间

  • 标签: 国际投资法 国际直接投资 东道国 法律规范 投资国 性质
  • 简介:财产是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但财产是什么?众多含混杂乱的理解导致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和干扰。论文基于法学视角,区别于纯粹或主要基于“物”来界定财产概念的传统做法,从权利的角度将财产定义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束,物只不过是权利的非唯一性载体而已。从而得出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不是物,而是能以货币来衡量其经济价值的非人身性权利这一结论。

  • 标签: 财产 权利
  • 简介:<正>“国家赔偿”一词,尽管在各国立法和著述中有多种文字表达方式,如“国家责任”、“国家侵权责任”、“政府侵权责任”等,但其基本含义是一致的,即“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析言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与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居于同一地位,就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侵权损害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一定义表明:国家赔偿因国家侵权损害而产生;国家赔偿是国家以金钱赔偿方式就其侵权损害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国家侵权损害情形。“国家侵权损害”是国家赔偿的发生前提。按照侵权损害的一般分类,国家侵权损害也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侵权损害,或称“行为侵权损害”,即国家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 调整对象 其他组织 国有公共设施
  • 简介:法学方法论业已成为我们时代的"显学",为进一步突显其学术研究对象的鲜明性、自主性与创新性,本文立足于既有论述,又进而试图在新的视野和高度上,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对象进行多维阐释,提出了: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实践和法律适用的学科,是法律思维之学、法律逻辑之学和法律解释之学,也是法律类型思维之学与法律价值思考之学。

  • 标签: 法律实践 法律适用 法律思维 法律解释 类型化思维 价值思考导向
  • 简介:刑法是一种法律社会现象,刑法社会学以刑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在我国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刑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能开拓刑法学研究的新领域、更新刑法学研究方法,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 标签: 新刑法 法社会学分析 法学研究方法 刑法学 新领域 法律
  • 简介:部门行政法的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必须同时考虑其规范对象、法律形式、职能权限等多种因素,若干因素综合在一起共同使部门行政法有了自己的内涵.确定部门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也须从多种角度进行比较分析,部门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相对人,以保护行政权为主旨,侧重调整管理关系或私权关系;行政法则主要规范行政主体,以限制行政权为主旨,侧重调整行政关系或公权关系.部门行政法的体系构架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模式,从职权行使的主体、各类管理关系以及行政权的范畴等多种角度都可以构架部门行政法体系.

  • 标签: 中国 部门行政法 划分标准 调整对象 行政关系 公权关系
  • 简介:马克思在他的经济学巨著《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序言中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所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①。据此,在俄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在第一章都开宗明义地写道:政治经济学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它研究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然而,政治经济学是对特定经济制度中经济现象与经济活动规律的揭示,它总是与一定经济制度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相联系,并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脱离现实背景的政治经济学是没有生命力的。在今天,马克思主义理论仍然是我们进行经济建设的理论指导。不过,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其主旋律是和平与发展,社会主义

  • 标签: 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 经济运行机制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西方经济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今人讨论中国法律史的学术史,多溯至清末梁启超于1904年写成的《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严格得失》一文。其在该文中论及法律发展的阶段是由习惯、习惯法、成文法、公布的单行法、法典这一顺序递嬗的,并指出中国古代成文法的不足以及法典编纂的若干问题。

  • 标签: 中国法律史 法律史研究 素材 法典编纂 1904年 成文法
  • 简介:<正>一、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问题是经济法理论中一个核心问题。能否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关系到经济法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且,有关经济法的原则、作用、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形式等一系列问题,都是由调整对象的性质和范围决定的。调

  • 标签: 经济法学科 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关系 学科建设 调整方法
  • 简介:明确法的保护对象是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环境法的保护对象是环境法学的基础性概念,更是环境立法和环境保护实践的重要指引。本文在探讨法的保护对象之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展开对于环境法这一具体领域法的保护对象的研究,整理出了界定环境法保护对象的五条标准。在考察国外环境法保护对象的立法模式,并检视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关于保护对象立法中所存问题之基础上,结合五条界定标准,对《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完善提出了法律因应建议。

  • 标签: 环境法 保护对象 界定标准
  • 简介:<正>随着技术成果的商品化,技术秘密被盗的案件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犯罪形式,由于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司法实践中颇感棘手,法学理论界也认识不一。有种观点主张应定盗窃罪。理由是:(1)刑法中所言“财物”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技术秘密属于无形财产,理应包括在“财物”之中。(2)技术秘密属于生产资料,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一九八五年元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已确认它是一种

  • 标签: 技术秘密 盗窃罪 无形财产 智力成果 新形势 有形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