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宪法价值是潜含着主体价值需要的宪法在与主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对主体发生的效应。其特征在于,它是一种以根本性为重心的原则性与概括性相结合,以基本性为重心的高适应性与广泛性相结合,以集中性为重心的国家性与权威性相结合,以民主事实为基础的配补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法律价值。宪法价值形态按客体分为宪法规范价值与宪法实施价值,按主体分为指向国家的价值、指向社会的价值、指向公民的价值,按主体和客体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分为政治性价值、经济性价值、文化性价值,按主旨精神分为正义———利益型价值、秩序———自由型价值、法治———民主型价值,按理念取向分为求真性价值、达善性价值、臻美性价值
简介:数千年来,无论是刑事实践,还是刑事理论,都将注意力集中于犯罪人一方,而忽视了犯罪被害人在“犯罪──被害”过程中所引起的作用,因此,古代“以刑去刑”近现代“预防犯罪”的刑事目标均难如愿以偿。在我国.直至八十年代中期才正式开始对犯罪被害人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但至今属于初始阶段,现笔者试就犯罪被害人的本质特性作一探讨。笔者认为,所谓犯罪被害人的“特性”,实际上主要是指被害人在“被害”这一运动过程中所具有的特性是以“被害”为中心,并由“被害前、被害时、被害后”这三个阶段构成的,然而,我国理论界目前一般认为:犯罪被害人的特性主要是指“被害性”这一方面。笔者认为,这尚未全面揭示出犯罪被害人的本质属性,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