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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法典有其内在与外在体系,“意思自治”属于民法典的内在体系之一。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使命之一应该是按照体系化的方法,将现有的单行民事立法进行整理,去除逻辑上的矛盾,消除规范之间的冲突,修改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范。但从现在的《民法典各分(草案)》看,逻辑体系上的问题仍然存在,表现在:(1)“合同”的规则没有作为“公因式”规定在民法典的“总则”以适用于所有的协议,而是保持了现行合同法的局部完整性,架空了“总则”,使其失去了应有的作用;(2)承认并区分“物权”与“债权”,但却模糊“债权合意”与“物权合意”。有时“债权合意”仅仅产生债权效果,但有的时候却直接产生“物权效果”,但这些“物权”又不能对抗第三人,使中国物权法上产生了许多“二物权”。如果说,单行民事立法有某些“凑合”的因素,那么,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就应该消除这些不协调因素,让法典成为规范统一、逻辑一致的杰作。

  • 标签: 法律行为 合同 债权合意 物权合意 登记对抗
  • 简介:Q:编辑您好.偶然在一律师朋友处看到一本《方圆》杂志《律政》版,上面刊登了丰富的律师业务信息和新闻.是本不错的参考资料。

  • 标签: 读编往来 参考资料 业务信息 律师
  • 简介:炒金炒汇一定是诈骗吗Q看了《方圆》杂志最新一期的《集资诈骗进驻高档商圈》,对地下炒金的诈骗产业链有了了解。但是,现在有很多炒汇的金融公司,很多人说这不是集资诈骗,只是国家不让炒外汇而已。

  • 标签: 读编往来 集资诈骗 金融公司 产业链 炒汇 炒金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权分置”政策传达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其中土地经营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民法典物权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种类,无须改称为土地承包权,也无须增设土地经营权。现行法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被界定为土地经营权,如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承包农户。不同的流转方式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仅有出租(转包)、入股以及类似方式才能产生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实现之时,只得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以土地经营权的收益清偿债务。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 简介:<正>20.解释与多重披露义务20.1在本指导法中,"法典签署人"是指本法第一所称的账户机构或第二所称的储值经营人。"电子通讯"是指以电子方式发送或接收信息的过程,包括以下的方式

  • 标签: 经营人 隐私保护 电子通讯 电子方式 指导法 资金划拨
  • 简介:《民法总则》在规范民事权利、意思自治、信赖保护方面颇具特色。关于民事权利的原则性、确权性或说明性规定,旨在以《民法通则》之衣钵落实权利保障法治化政策,彰显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重视。人格权应否独立为一应立足于该权利的独特性并结合侵权责任的规定予以体系性、技术性论证,不能按《民法总则》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并以人格权重要为据,进行自我想象的政策性论证。《民法总则》第134条与第136条第1款在践行意思自治原则上进步斐然,合同应响应此种立法,摈弃将书面形式当作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提取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素材,合同不应再像《合同法》那样对合同的效力作专章规定。《民法总则》以对诸多信赖保护规则予以规定的方式,将信赖保护视为中国民法内在体系的构成要素。物权应据此对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制度做出单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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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广西桂平市中年妇女何某痴迷赌博,不理家事,以致数度婚姻均无法维持,还欠下不少的债务,为填补漏洞,从2012年起,何某以自己能够帮助他人办理高息放贷和理财的谎言为幌子,采取挖东墙补西墙的手段,先后骗取12名群众的钱财112万多元,这些钱,除部分按照她承诺的“月息3—5分”标准返回给当事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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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居住权并没有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直接以居住权为名裁判案件存在不妥之处。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房制度新政,为民法典物权专章增设居住权提供了指引。居居住权是为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而设立在他人房屋上的一项权利,具有用益物权属性。国内外对居住权是否写入民法,以及居住权学理认识仍有不同,我国民法典分草案将其纳入物权体系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居住权涵义及适用范围已突破传统内容。解决传统与现代居住权衔接与发展问题,在我国民法典体系框架内构建一个与现行《物权法》制度相协调,内容完备,具有中国特色的居住权法律制度有其必要性。

  • 标签: 居住权 租赁关系 用益物权 立法构造
  • 简介:关于法律解释,存在这样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官在裁决案件时只是在严格地解释制定法和判决,揭示法律中已经存在的简明意义;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官的法律解释只不过是其个人意愿或主观政治倾向的反映。在《作为解释的法律》一文中,德沃金力图在上述客观解释论和主观解释论的立场之外找到第三条道路,他通过将法律解释类比为'连锁小说'写作的'连锁活动',认为解释是对那种由'不胜枚举的裁决、制度、惯例和习惯'所组成的制度史的拓展和延伸,它既不是纯粹客观性的,也不是完全主观性的,而是一种受限的创作,犹如戴着镣铐的舞蹈。由于中心议题及其解答方式方面的近似性,这种将法律实践与文学批评实践联系在一起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且颇具启发性,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通过对这些差异进行具体分析,我们会发现,德沃金并没有一以贯之地坚持自己关于法律解释的独特见解,而是一再地陷入他所强烈质疑的那种纯粹客观性和纯粹主观性之谬误之中。

  • 标签: 法律解释 “连锁小说” 连锁活动 纯粹客观性 纯粹主观性 解释谬误
  • 简介:<正>一、前言——两个题目的关联性毫无疑问,民法典编纂工作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巨大的国家工程。此次笔者能够收到邀请,参加中国民法典草案(2002年12月17日的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国际研讨会,并在大会作报告,也感到十分光荣。本次研讨会的组织者交给我两个题目:一个是"设立债权总则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另一个是"侵权法的发展与完善"。这两个题目之间存在着关联性。在潘德克顿法典体系中,合同和侵权行为

  • 标签: 侵权法 民法典草案 侵权行为 债权法 人格权 必要性与可能性
  • 简介:201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了《民法典各分(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合同编修正或删除了现行法中的一些不合理规定,借鉴和吸收了司法解释中的正确规定,同时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了域外的相关制度,创设了许多科学合理的新规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保留现行法的内容,应当修正或删除哪些不合理规定;对于借鉴和吸收司法解释的内容,应当选择哪些正确并行之有效的规定;对于新创设的规定,应当针对哪些新情况、新问题予以创设等,均需区别情况,细致斟酌,正确处理。

  • 标签: 民法分则 合同编总则部分 司法解释 现行法
  • 简介:2月9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涉嫌抢夺的都安瑶族自治县未成年人韦某。去年8月,韦某被该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之后该院委托都安县检察院对韦某执行跨区域帮教考察。考察期满后,该院根据都安县检察院出具的考察意见对其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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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中处于权利救济法地位,其内容设置应围绕对受害人损害的补偿展开。在尊重法律分工协作的体系安排下,立法应认识到侵权责任法功能的局限性。本属于公法任务的惩罚侵权人规则应交由行政法等规定,或者在单行法中规定;社会保障法理念的“有损害,有救济”不宜在侵权法贯彻;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民法中是以对私权利救济面目体现的,侵权责任法不宜直接规定对公共利益的救济。作为民法典的组成部分,侵权责任与人格权中的人格权保护、物权法中的物权保护以及民法总则中的民事责任一章需协调建构,因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不同,应将基于权利自身权能所拥有的救济功能交由相关规定,侵权责任则以损害赔偿为基本救济方式。具体规范设计尽量做到构成要件清楚,法律后果明确。

  • 标签: 侵权责任 私权救济 各编协调 制度完善
  • 简介:随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再次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人格权法独立成首先需要克服潘德克顿体系的束缚,人格权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排斥在该体系之外,人格权法完全是实践的产物。将人格权作为自然权利对待是一种立法者的不作为。人格权只有不断地上升为法定权利才能得到真正有效地保护。宪法基本权利架起了自然权利与法定权利的桥梁,人格权一般条款则使得宪法基本权利与人格权之间能够有效互动。人格权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在民法典中单独成,还需克服诸多的理论漏洞,权利客体并非权利的必备要素,权利内容才是根本。人格权具有支配权能,并不是必须同时表现为事实支配和法律支配,事实支配对于人格权来说是普遍存在的,但对于法律支配则涉及哪些人格要素能够进行支配,如何支配,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伦理的判断问题。

  • 标签: 潘德克顿体系 自然权利 法定权利 权利客体 支配性
  • 简介:<正>引言众所周知,新中国较系统的国际私法立法开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出台,该草案第九以“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为标题,全面系统地对国际私法加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分为8章,共94条。涉及国际私法的总则规定和分则规定。全编内容完整、结构系统化,较之原《民法通则》第八章仅有的9条规定,是国际私法立法的巨大进步,反映了近16年我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长足发展。本文主要关注的是从本反映出的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价值取向及其立法模式、立法技术等方面的特点与不足。

  • 标签: 法律适用法 民事关系 民法典草案 民法通则 冲突规范 连结点
  • 简介:从实现中国民法典的基本功能、发展民法理论与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理论、便利知识产权实务的角度考量,应当在中国民法典中设立知识产权。设立知识产权的技术难度,是法典化的一般难度,不是知识产权的特有难度。缺乏知识产权,将是中国民法典的本质性缺陷,与之相比,设立知识产权的技术难度是非本质的、是值得克服并可以克服的。

  • 标签: 中国民法典 知识产权 体系化 立法技术
  • 简介:201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与国内程序作了优化整合,涉及协议管辖、默示管辖、送达、保全等方面。针对这些修改,采用比较研究、案例实证、经济分析等方法,对其具体内容及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了以争议的要素和利益相关标准来判断“实际联系地”;建议重新明确默示协议管辖制度;对于电子送达的确认,建议根据电子技术的特征,将点击邮件作为电子邮件送达确认的界点;行为保全程序可参考中国已有的海事诉讼强制令程序和知识产权诉讼临时禁令程序。

  • 标签: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协议管辖 默示协议管辖 电子送达 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