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简介:所谓特许物权,是指经过行政特别许可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由于它是基于开发、利用土地之外的自然资源而享有的权利,故我国学者多称其为“自然资源使用权”。特许物权制度的出现是与当代社会中土地利用多元化的趋势密切相关的。在传统大陆法系民法中,有关土地的归属及利用关系的调整是通过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理论和立法模式来实现的,此种模式将与土地相关的自然资源作为土地的附属物,使其依附于土地,在此基础上,将自然资源的利用和转让也比照不动产规则来处理。但这种状况在当代遭到了挑战,诸如水、渔业、动物、林业等附属于土地的资源的利用和
简介:从表面上看,特许经营所采用的分割销售市场、固定转售价格等措施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但是其具有享受豁免的理论和法律理由。理论的理由在于特许经营本身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其发展仰仗于这些措施的采用;法律的理由在于《反垄断法》提供了多种豁免条件,可以适用于特许经营。但特许经营在反垄断法上的豁免存在例外,《反垄断法》调整特许经营应当谨慎并保持克制。
简介:物权法立法中,人大建议稿将采矿权归属特许物权定位于用益物权之下.因"行政特许物权"的不当匹配,产生了理论上的疑惑.现在的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中则不见了采矿权.将采矿权扔给本来就有公权侵犯之嫌的专门法.这就等于倒洗澡水时把孩子也泼了出去,结果物权法空了一大块."孩子"还是要捡回来,归到应有位置.
简介:读书的"专"与"泛"似乎一直是难以拿捏的尺度。其实,读书的范围关涉到认知基础的锻造问题,后者的深度与广度将影响对具体问题的理解和把握。法律作为一门技艺之术,其构建同样离不开与之匹配的知识广度与深度作支撑,我国的特许经营制度不失为诠释这一问题的鲜活样本。认知基础的偏狭导致现有制度陷入混乱与尴尬的境地却不知就里,唯有通过多维学科知识的涉猎,全貌而深入地把握特许经营的性质及其治理机制,认识到制度强制干预的局限性以及双方自我实施的理路,才能更好地设计规则。赋予法律技艺以无穷生命力的乃是其背后的深厚而广博认知基础。
简介:BOT模式中特许协议的法律制度涉及到特许协议的主体、项目公司的投融资渠道、项目公司的经营权、政府对BOT的支持、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我国BOT项目实践现与现行立法之间存在若干法律冲突,因此,建议制定一部有关BOT的专门法,以促进我国BOT模式的发展。
简介:自然资源使用特许是行政许可的类型之一.以《行政许可法》第53条为依据,自然资源使用特许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竞争性出让与非竞争性出让,并以竞争性出让为原则.无论是竞争性出让还是非竞争性出让,都有其各自的积极与消极作用.目前,我国自然资源使用特许实施方式的选择上尚存在诸多问题,为此要根据自然资源的属性等因素做出相应的改革,以提高自然资源使用的效益以及实现自然资源使用的公平、公正.
简介: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分析,基础设施领域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旺盛的投资需求,实施特许经营能够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显而易见,特许经营不仅仅局限微观,而且事涉宏观;不仅牵扯改革,而且关系发展。如果举措得当,制度有力,善莫大焉。
简介:行政特许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下,许可相对人从事某种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的活动。《行政许可法》第8奈规定是否适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用行政特许,完全取决于个案中基于行政特许而获得的权利的性质,即这种权利基于利益衡量的结果而被物权化的程度:其物权化程度愈大,就愈应适用,反之亦然。以取水许可为例,行政许可机关在明确取水权的物权化程度时,应当按照合理地分配因水域水资源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的原则,综合考虑水资源的稀缺程度、水资源的本来公共用途、取水用途的重要性、取水用途与本来公共用途的相容性等因素。
简介:2004年5月1日,国务院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05年9月。建设部又颁布《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为贯彻实施建设部《管理办法》及《监管意见》,天津市于2005年9月1日正式颁布《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至此,标志着天津乃至国家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已初步健全。
简介:
简介:双边投资条约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重要国际法手段,特许协议则是国际投资领域常用的一种投资模式。双边投资条约由国际公法调整,对条约义务的违背是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将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而特许协议则接受东道国国内法的调整,对特许协议的违反通常被认为应承担合同法下的违约责任。本文通过对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近年来审理的三个案例及相关材料的分析,揭示了二者在争议解决条款上存在的冲突,并就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解决这种冲突以便利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简介:<正>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理论平台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包括学术批评、立法评论、案例评析等);学术译作;学术随笔;法律教育评论;司法官来稿(视稿源情况可以分别是"检察官来稿"、"执法官来稿"、"代理人来稿"等)。在必要且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展示作者之智识于
简介: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理论平台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包括学术批评、立法评论、案例评析等);学术译作;学术随笔;法律教育评论;司法官来稿(视稿源情况可
简介: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理论平台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包括学术批评、立法评论、案例评析等);学术译作;学术随笔;法律教育评论;司法官来稿(视稿源情况可以分别是“检察官来稿”“执法官来稿”“代理人来稿”等)。在必要且可能时,编辑者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展示作者之智识于读者。
简介:<正>编辑者将怀着对读者和作者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学术和法治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话语平台包括:学术专论,比较法-域外法-台湾法,立法建议-法条评析,实务见解(包括但不限于判解研究,及于司法与行政),法律教育,学位论文,学术观察
简介:<正>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理论平台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包括学术批评、立法评论、案例评析等);学术译作;学术随笔;法律教育评论;司法官来稿(视稿源情况可以分别是"检察官来稿"、"执法官来稿"、"代理人来稿"等)。在必要且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展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物权的性质与立法模式的选择
特许经营在反垄断法上的豁免
采矿权属特许物权的法理困境及其出路
技艺之术的认知基础——以特许经营为例
试论BOT模式特许协议的法律制度和适用冲突
论我国自然资源使用特许的实施方式及其改革
PPP的法律规制——以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为中心
论行政特许中的信赖利益保护——以取水许可为例
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日常生活的重大影响
执法者与违法者的较量
双边投资条约与特许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冲突问题及解决
编辑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