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74 个结果
  • 简介:<正>第1章引言1.1选题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司法改革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推进的,作为司法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由于与国计民生关系紧密,更是成为举国上下、媒体民众关注的焦点,吸引了无数“眼球”。在这种众望所归之下,不仅仅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成为法学界研究发掘的“金山”,诸多学者们见仁见智地著书立说和发表高见,而且作为法律实务界主导力量的各地法院也竞相推出各种民事审判改革的举措,可以说,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相关学界知识积累和司法能动创造性相互碰撞下建构的成果。

  • 标签: 证据开示 证据规则 地区法院 律师执业 审前准备程序 民事程序
  • 简介:诗断凶一力清代青州人范小山,贩笔为业,在外跑生意经常不回家。四月间,其妻贺氏独自在家时被人杀害。案发当夜下着细雨,屋外泥泞中遗落诗扇一把,上书王晟赠吴蜚卿。该王晟不知是何人;吴蜚卿则是范小山的同乡,平日颇为轻佻,因而人们都认为是吴所为。郡县遂将吴拘...

  • 标签: 司法文书 防身自卫 确切证据 题壁诗 王佐 仔细阅读
  • 简介:编辑同志:前不久,某地法院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因共同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审理后对其中一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维持原判,对另二名上诉人因未按法律规定预交上诉费,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此二名上诉人申诉至检察院。对于此案应适用哪一程序产生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三被告为共同上诉人,经中级法院审理已作出裁判,虽然其中二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未予审理,但仍属终审判决,不再适用第一程序。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此案已经二审判决但对按撤诉处理的二被告仍应适用第一程序,一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可以受理并提请抗诉。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程春风程春风同志: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对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适用一程序还是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案件适用一程序还是二程序关系到当事人对再审判决、裁定可否上诉的权利问题,必须准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来信提到的案件中,三名共同被告在一...

  • 标签: 再审应 应适用 适用程序
  • 简介:普通程序简易和简易程序普通是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其追求诉讼价值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普通程序简易主要追求司法效率价值的实现,但同时应注意司法公正的保障;简易程序普通追求公正,但应同时兼顾效率.应通过对当前诉讼制度的完善,力争达到公正和效率的和谐统一.

  • 标签: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公正 效率
  • 简介:诉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和谐,是民事诉讼行为能够得到公正结果的关键;诉权与审判权关系的理论,是整个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石。在对审判方式进行改革的大背景下,有一种主张认为:过去我们过多的注重法院职权的实现,忽视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因此导致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比较严重的诉冲突的出现。现在应该尽量扩大当事人的权能,减少法院的权限,通过诉权制约审判权,我们将此种说法归结为“以诉制”模式,即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分权——用扩张诉权的方式来制

  • 标签: 诉权 审判权 法院 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学 审判方式
  • 简介:普通程序简便,是人民法院近两年继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后。在探索刑事审判改革中,针对某些简易的刑事案件在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时呈现的特点而提出的对其简便审理的一种审判方式。这种审判方式既体现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特点。但又不同于普通程序,更异于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据学者和有关业类人士对其定义一般为: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也认罪的案件,在不丧失被告人诉权的条件下简便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

  • 标签: 普通程序 审理 刑事案件 被告人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刑事审判
  • 简介:民事诉讼前程序对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维持运转有着重要的作用,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但由于观念、设置等原因,我国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前程序。因此,在法院案件数量急剧增长、司法资源相对不足的现实压力面前,建立一个适合中国社会现实的、相对完善的前程序,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 标签: 民事诉讼 审前程序 制度价值
  • 简介:当事人不服一法院的民事判决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均要预交上诉费,特别是财产争议案件,因按争议的标的额计算,可能高达儿千上万元。、一些当事人虽不满于判决,但因惧于缴纳上诉费用而放弃上诉,或转求于申诉,故二法院上诉费的收取直接关系到当事人上诉权的行使。

  • 标签: 上诉权 一审 二审法院 当事人 案件 诉讼费
  • 简介:比较研究外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改进本国的法律.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民事诉讼都将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分为两个独立的阶段,大陆法系一些国家的民事诉讼活动也由偏重开庭审理转向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我国民事诉讼法尚未确立前准备程序,导致司法实践面临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比较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无疑有助于我国前准备程序的确立和完善.

  • 标签: 民事诉讼 审前准备程序 比较研究 外国 法律制度
  • 简介:本文在介绍国内外前羁押率两种截然相反做法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我国取保候审适用率低的原因,并进而提出了如何降低我国前羁押率的具体设想。

  • 标签: 审前羁押 取保候审 羁押候审率
  • 简介:<正>一、前言审级制度的改革无疑是近十年来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讨论的司法改革热点问题之一。看似平常的一项制度设置,历经数年,仍难以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学界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有些学者原本指望在2007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有所突破,但是,会议通过的《关

  • 标签: 三审终审制 审级制度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审程序 诉讼标的 一审终审制
  • 简介:我国现行诉关系以强化分工配合为重心,行政司法型公诉与审判以实践国家刑事政策或政治诉求为中心。"分工配合"原则自身存在负面效应,最终使得分权制衡机制付之阙如,宪政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的运作空间则相当有限。从法文化与"大历史观"的角度审视我国诉关系,我国检关系困局的深层原因在于我国特定的社会结构与国民意识。改革诉关系应当遵循"温和、渐进立场",在尊重刑事被告基本权利的基础上通过"技术理性"对现行制度进行微调,分阶段地变革刑事程序。

  • 标签: 诉审关系 分权制衡 大历史观 技术理性
  • 简介:当事人申诉为启动再审审判的一种方式,再审请求的审查是开启再审审判的关键。再审请求与再审审判是再审程序两个不同的阶段。再审请求的核心内容为司法机关通过审查案件中的证据发现是否存在再审理由。再审请求在本质上不属于一种正式的审判程序,审查的内容不涉及案件的实体问题,故在证据审查模式上有其独特性。再审请求阶段的证据审查,一方面要明确新证据的范围,另一方面要对新证据和旧证据予以合理评价。除此之外,再审请求的证据审查模式不仅要符合再审的基本理念,还要权衡法的安定性与实体公正性之间的价值冲突。

  • 标签: 再审请求审 证据审查模式 综合评价审查
  • 简介:  8月9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金库管库员任晓峰、马向景等盗取金库巨款案公开宣判.……

  • 标签: 农行金库 案一审宣判 邯郸农行
  • 简介:在中国,审计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其实质上是政府的内审部门,行使的是内部监督权,而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行使的更多是一种外部监督权。探讨检合作的根本价值就在于如何实现两者的内外配合,双剑合壁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两家监督机关的最大效力,实现双方履行职务的双赢。

  • 标签: 反腐败 协作 根本价值 具体价值
  • 简介:检察长列席委会制度由来已久,但因法律规定欠缺,一直处于虚置状态。自2004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要健全检察长列席委会制度后,全国各地检法两家开始了对完善、规范该制度的探索和实践。由于认识和操作上的分歧,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制约了其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检察长列席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项极具生命力的制度,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 标签: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立法缺陷 制度完善
  • 简介:<正>改革开放至今,尽管只是“弹指一挥间”,但就是在这“一挥间”中,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也就必然使得原有的某些制度呈现出滞后性和不适应性的特点,其中包括民事诉讼制度。为了适应公正、有效地解决纠纷的社会需要,必须尽快修改、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本文所论及的法律制度就是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所应当补充的一种重要制度。本文认为,为了满足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要求,有必要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实行有条件的法律制度。笔者探讨了法律的基本功能、法律事由和法律的程序构造,为我国建构和运行法律程序提供理论上的准备。

  • 标签: 诉讼法律 民事诉讼法 经验法则 事实问题 原审法院 民事诉讼制度
  • 简介:从当前世界范围来看,陪审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即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和大陆法系的参制。陪审制与参制的主要不同在于陪审员与法官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在陪审制中陪审员主要负责认定事实,而参制中参员与法官无明确的分工,其与法官共同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1]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是在移植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产物,其名为陪审,实为参,人民陪审员既要参与事实认定,又要参与法律适用。法律与事实不分提高了非法律专业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难度,尤其是在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要求更高的刑事诉讼中,不但加大了被告人的诉讼风险,也限制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权效力的发挥。因此,构建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法律与事实相分离机制对于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具有较大意义。

  • 标签: 中人民陪审员 事实审 人民陪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