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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要加深对行政简易程序的理解,减少执法应用的随意,并提供必要的理论指导,必须对简易程序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简易程序的价值选择、简易程序与相关程序的联系与区别等必须予以明确,而对简易程序进行全面的制度建构则是研究的落脚点。

  • 标签: 行政简易程序 条件 价值 制度建构
  • 简介:行政简易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中适用的对行政事态进行快速、简捷和超常规处置的行政行为规则。它只适用于特定情形,适用范围包括有利行政行为、紧急处置、案件事实明晰、行政相对人困境等情形。在各种情形中,它都具有降低程序成本、缩短行政过程、拓宽行政裁量权、使行政相对人信服行政权威等价值。构建我国程序简易程序制度,应该研究它在行政程序法典中的定位、其适用条件、程序环节和配套救济制度等问题。

  • 标签: 行政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法律构建
  • 简介:摘要近年来,在我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刑事简易程序已然成为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相较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快速是刑事简易程序最为显著的特点,其在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成本等方面具有普通程序无法比拟的优点,因此,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青睐。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刑事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刑事案件不断增多,为提高诉讼效率,解决“讼累”问题,刑事简易程序应运而生,其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发展进程。本文旨在从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价值;域外主要法治国家的刑事简易程序;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具体设想等几方面来浅析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

  • 标签: 刑事简易程序 价值基础 存在问题 完善设想
  • 简介:所谓刑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刑事普通程序而言的,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审理简单轻微刑事案件的,依法独立适用的一种简便程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中,增设了简易程序的规定。设置简易程序,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步骤之一,是对原刑事诉讼法所作的又一重大修改。-。为什么要增设简易程序。1.设立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是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概括,是研究刑事诉讼法以及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相联系的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对司法实

  • 标签: 简易程序 刑事审判 刑事诉讼法 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制度 新刑诉法
  • 简介:<正>简易诉讼程序,或称简易程序,有别于通常诉讼程序(中国大陆称为“普通程序”)。宜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或则轻微,或属简单,或应速结,均无适用通常诉讼程序的必要。因此,海峡两岸民事诉讼法都专章设立简易程序,以期诉讼进行的便捷。简易诉讼程序和通常诉讼程序同为第一审程序,但都是独立的诉讼程序,各有其适用范围,并行不悖。“民事诉讼法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不同案件审理的需要,及时化解民事纠纷,节省当事人的时间、费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本文以台湾1999、2000

  • 标签: 民事简易程序 通常诉讼程序 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言词辩论 法院
  • 简介:(二)我国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不足之处1.简易程序没有赋予被告人选择权简易程序的目的是程序正义和程序经济的协调,刑事审判 简易程序 程序正义 程序经济,然而被告人却没有因认为简易程序的待遇不公正而放弃或自行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权利

  • 标签: 审判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研究
  • 简介:  (二)我国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不足之处  1.简易程序没有赋予被告人选择权  简易程序的目的是程序正义和程序经济的协调,然而被告人却没有因认为简易程序的待遇不公正而放弃或自行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权利,  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目的就是协调程序正义与程序经济之间的关系

  • 标签: 审判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研究
  • 简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是对普通审判程序的一些环节、步骤加以不同程度的简化,从而使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处理的审判程序。我国也在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新增了简易程序,但是由于程序设计及运作环境等方面的原因,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很低,并未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目的,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对影响程序设计和运作的社会背景、司法环境等相关因素进行客观、系统的评判和分析,使我们在对国外简易程序的比较研究中思考得更为全面和深入,从而避免在程序借鉴和移植中南橘北枳。

  • 标签: 刑事诉讼 简易程序 中国 司法环境 中外比较 正当性评价
  • 简介: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不再严格遵循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而是遵照简便、灵活的原则进行审理。但由于适用简易程序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分,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略有不同。根据简易程序的设立和运作情况,本文拟就其规范化作粗略探讨。1.公诉案件适用的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或者经其同意,这就是说,对于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书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随案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认为依法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并将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

  • 标签: 简易程序 被告人 检察院 检察机关 规范化 公诉案件
  • 简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对司法实践和执法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刑事简易程序密切相关。以新的视角来审视,简易程序在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刑事简易制度,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这对于有效预防控制犯罪、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宽严相济 刑事简易程序 刑法
  • 简介: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简易程序案件办理面临着集中起诉之管理难题、被告人程序收益权未具体化、庭审效果欠佳等多方面的问题。要实现简易程序修法目标,应当以程序类型化理论为指导,从创新诉前办理模式、程序收益权的具体化、创设多元化的简易程序庭审模式等方面入手完善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办理机制。

  • 标签: 公诉案件 简易程序 案件办理机制 类型化
  • 简介: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被告人应当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从轻判处,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赋予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诉讼过程的正义也符合简易程序作为诉讼程序的重要理由

  • 标签: 审判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思考
  • 简介:刑事诉讼中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将宝贵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效率提升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为简易程序全面实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还明确要求在2012年底全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要做到全部有检察官出庭。

  • 标签: 简易程序 集中审理 公诉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资源配置 刑事诉讼法
  • 简介:简易程序的价值定位是指导简易程序设置的基本前提,准确地找到简易程序的价值才能使简易程序的设置趋于合理化和科学化。民事简易程序理应在公正与效率的平衡、程序保障和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方面体现出典型的价值取向。

  • 标签: 简易程序 公正 效率 程序保障 多元化
  • 简介:并且认为我国刑诉法在对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问题上是采取法定刑划分方式,我国刑诉法对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一方不同意适用而强制进入简易程序的案件

  • 标签: 审判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 适用探究
  • 简介:普通程序简易审和简易程序普通审是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其追求诉讼价值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普通程序简易审主要追求司法效率价值的实现,但同时应注意司法公正的保障;简易程序普通审追求公正,但应同时兼顾效率.应通过对当前诉讼制度的完善,力争达到公正和效率的和谐统一.

  • 标签: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公正 效率
  • 简介:即哪些法院审理的哪些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即使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确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当事人和法院很容易地知道哪些案件应该适用简易程序

  • 标签: 可选择适用 当事人可选择 扩大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