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P2P文件共享引起的版权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本文从各国普遍存在的版权法执行难的问题出发,对P2P发展的条件和动因、P2P对音乐生产方式的冲击以及它的发展趋向,从经济和伦理方面作了分析.作者的结论是:P2P是一项有助于音乐社会化和满足人们共享人类精神财富愿望的先进技术.目前该技术的非法应用使音乐生产的资本循环发生了问题,损害了版权者的利益.但也应看到,是技术发展、社会需求尤其是现存音乐生产方式本身的问题加深了目前的危机,并呼唤新的音乐生产模式.法律应在保护版权的同时,基于公利和公意,充分肯定P2P技术的合理性,公正地处理P2P相关群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简介:儒家的为已之学传统是一以贯之的。儒家的为已之学传统其价值导向的精神实质,一是成人成圣的心性之学,而非功名利禄的事功之学,旨在强调一种道德价值而非功利价值;二是对人的自我完善、安身立命的内在价值的弘扬,是对人不受外在的功名利禄所役的独立精神和人的主体性的肯定;三是对为学的正确学风的倡导,对功利的、虚浮的不良学风的贬抑。其现代意义体现为:第一,对于当代社会生活提升价值理性、弘扬人文精神,克服工具理性与功利主义思潮过于膨胀的偏颇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第二,对于引导民众注重修德成善、安身立命的内在价值,提高国民道德素质,提升民族精神气质有积极作用。第三,对于端正学风教风,克服学术与教育中过于功利化、工具化的偏颇和不良社会风气有积极作用。
简介:德勒兹思考的伦理学不同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伦理学。西方近代伦理学(如康德)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道德价值判断或者道德律令——我们应该如何行动,我们应该如何使自己的行动遵守于规范。而德勒兹反复坚称他的伦理学是基于"生存论"/"实存论"的,这种伦理学不是规范伦理学,也不是描述伦理学,因为,后二者都关系到伦理规范,而德勒兹的伦理学朝向的是一种"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德勒兹对伦理学与道德的区分也是奠基于这一"内在性生存模式"。同时,也正是因为"内在性生存模式",德勒兹的伦理学是"内在性生存模式的表型学",它代替了总是将存在归于先验的诸价值的道德,据此,这种关切到"内在性生存模式"的伦理学,它根植的论域不再是意识层面上的先验的神圣的道德律,相反,它关注的是个体身体被影响的能力、力量,等等。
简介:非暴力不杀生、慈悲、众生平等、无情有性是佛教伦理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命题,体现了佛教自然伦理的逻辑内涵和体系特点。"不杀生"居佛教戒律之首,属于消极的非暴力,其内在的"慈悲"精神属于积极的非暴力,其伦理学基础是"众生平等",体现了宗教伦理、社会伦理和自然伦理的统一。"无情有性"在众生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道德关怀空间。佛教伦理以服从自然律、以自然万物为关怀对象和顺乎自然的无中心,突显了自然伦理的本质特征。不杀生和慈悲基于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众生之间的同情,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个体主义和仁慈主义相通;众生平等和无情有性以对生命共同体和自然界的道德关怀,与现代环境伦理学的整体主义和自然主义相通。佛教自然伦理以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仁慈与自然的统一、学理与实践的统一,为现代环境伦理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简介:费希特伦理学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从费希特哲学的内部看,他的伦理学说是以知识学为原则从"自我"推演出来的,因而属于知识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对知识学基本原理的验证和重要补充;其次,从伦理学的发展史看,费希特伦理学是对康德道德学的继承和发展,它不仅凭借"职责"学说赋予道德法则以实质的内容,克服了康德道德学的形式主义缺陷,而且提出了共同体主义思想以克服康德道德学的个体主义立场,从而标志着近代义务论伦理学向德性伦理学的范式转变;最后,从现代性批判的角度看,费希特的德性伦理学转向意味着他对现代社会中自我封闭的原子式个体的解构和对疏离冷漠的人际关系的批判,并在正义与德性何者优先的争论上主张德性的绝对优先性。
简介: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分别以培养好人和好公民为目标,二者在学术传统、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教育时段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然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并不能切断二者之间“天然的联系”。在现代社会,必须同时推行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而不是以一者取代另一者。“替代论”的问题在于未能全面把握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与共生关系。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间的差异根源于二者理论基础的转向而导致的道德基础的差异。这一差异使得二者对于德性尤其是对于公民德性的理解产生分歧。解决的路径在于证成二者道德基础的同源性,从而使道德教育成为公民教育的基础,使公民教育成为道德教育的保障。由此,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将在差异中实现共生,共同引导个体以其理性去批判和反思何谓美好生活以及如何追寻美好生活。
简介:兴起于20世纪初的道德现象学主张采用现象学方法分析道德经验。道德现象学涉及两方面的含义:处于现象学传统中的道德哲学和道德经验的现象学研究。道德现象学的研究目的有二:实践研究目标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面对和处理道德冲突,而哲学目标则是为达成实践目标的成功而提供道德理论的基础。道德现象学研究必须满足四个标准:关于道德经验的、广泛的、独立的和坚定的。其研究方法分为两类:“内容”的方法和“泛型”的方法,具体研究形式是问卷法和内省法。道德现象学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富成果,为解决道德研究之争论提供了较为新颖的视角,对道德哲学、道德心理学以及道德教育实践具有重启发。当然,它也存在着现象学与道德研究的关系仍存争议等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