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易学是诞生之后对经传进行阐释的研究学科,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解易观,即解释的指导思想;二是解易体例,即历代易学者以不同的方式来解经,以其解易方式的积累来显示某种系统的原则,故将其称为解易体例.这两个部分如同硬币的正反面不能分开存在一样,解易观均溶入在解易体例部分,解易体例体现解易观.研究某个易学家应将它们澄清条理化,先分析其解经体例的条目如何,然后再分析其解易观如何,而后可明显看出他的易学在易学史上占据怎样的地位.尤其是在研究王弼时更应如此,因为他的解易观,既有古文经学派的义理与象数的因素,也有玄学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论,而如此的两种解易观均自然体现于其特有的各种解易体例中.尽管如此,迄今研究王弼易学,由于拘泥于王弼是义理易学的创始者的成见,很少有人探讨其来源如何,而只是偏重于王弼易学内容如何.探讨王弼解易体例来源如何,能明显得出其易学与前代易学的关系,从而判别‘创始者'的称号之妥当与否.本文将对提出的体例中哪个是继承前代的,哪个是自己创新的问题,作一粗略分析.
简介:对儒家实践理性的研究已日益受到学界重视。但是,儒学中的实践理性到底指什么?儒家表达实践理性的核心概念是什么?它是如何被提出来的?学界并无明晰论述。其实,表达儒家实践理性的标志性的核心概念是"义"。"义"就是对"仁"学价值的实现之路。"义"的实践性功能在孔子思想中已被肯定,但受"礼"的制约而未能独立。孟子的"仁心、义路"说突破"礼"的限制,建立起一个价值本体与价值实践相对二分的理论结构,将"义"阐释为人的内在理性,又外化为"人之正路",从而为儒家确立了在现实中实现"仁"学价值的实践理性。"义"之所以可以成为儒家实践理性的标志性的核心概念,就因"四德"中的"礼""智"等概念在实践功能上只能从属于"义"。
简介:晚清经学有今古文学之争,而今古文家都将此学术现象追溯至两汉,以为两汉经学亦然。但返观两汉,则其时虽有王官学与民间学之辩,却无廖平《今古学宗旨不同表》所罗列的那种壁垒森严的对立。文章从廖平表中选出四例,即今文与古文、《王制》与《周礼》、孔学与史学、义理与考据等,证明以今文和古文不能概括经学之争,而王官学并未必以经学为孔学,民间学也不以史学看待经学;且二派都既重义理,也重考据,二者不偏颇;又《王制》之大法未行于汉代,新莽乃以《周礼》改制。凡此证明经今古文学之争是晚清所特有的经学形态,与两汉事实不大相符,如再以今古文学的对立思维来研究经学,显然不甚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