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 611207
摘要: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呈现出了作者本人难以割舍的南方情节。本文试从翻译角度入手,从景物描写和人物描写两方面进行探讨和对比,分析两个中文译本对这篇短篇小说中南方形象的塑造。
关键词:威廉·福克纳;《献给艾米丽的玫瑰》;南方形象;翻译对比;
引言
威廉·福克纳是美国20世纪文坛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也是南方文学的代表性人物。他出生于一个没落种植园主家庭,时值美国内战之后社会经济、政治发生变革,美国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制度和黑奴制度被废除,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对美国南方长久以来的思想、文化传统以及生活方式造成了剧烈冲击,以至于人们一时之间难以接受和适应,仍然在遵守旧的社会文化传统。在这种环境下,美国南方的作家书写了这种现实与思想之间的冲突,展现了他们难以割舍的南方情节,福克纳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作家之一。南方文学传统的基本成分都存在于福克纳作品中,并形成他创作的基调,使他的作品具有鲜明的南方性(肖,1996:76).
《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是威廉·福克纳久负盛名的短篇小说,延续了福克纳作品中一贯的南方情节,塑造了艾米丽·格里尔森这一令人扼腕的人物。作者在小说中多处描写了南方式的庄园形象和人物形象,借助艾米丽这一悲剧性人物的塑造展现了对南方的复杂情感。这篇短篇小说在中国被翻译成了多个不同版本,各版本对于原文中南方形象的再现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本文将选取杨岂深和刘洋两位译者的译本进行对比分析,探讨这两个译本在塑造小说中南方形象的不同之处。
一、景物描写
在小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有多处景物描写,这些景物描写围绕这艾米丽小姐家的旧庄园,展现出对南方旧传统的怀念。在小说一开始便有对艾米丽小姐的屋子的描述: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杨译)
那是一幢方形的大木屋……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家宅岿然而立,腐朽中依然傲视这四周的棉花货车与汽油泵,简直是丑陋中的极致。(刘译)
艾米丽小姐的家是很传统的木屋,与周围现代化的棉花车和汽油泵形成了鲜明对比,凸显了南方旧传统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之间的矛盾。对比两个译本,杨译本增译了“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增添了南方旧庄园风貌,而刘译本则没有这一句。在写到艾米丽的屋子时,刘译本使用了“岿然而立”,而杨译本则使用了“岿然独存”,相较之下,“独存”一词更能体现出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在周遭环境衬托下的突兀之感,并且使这种对比显得更加突出。另外杨译本后一句还有一词“执拗不驯”,对应原文的“lifting its stubborn”,更加加强了这种突兀,刘译本则没有对这一句单独处理,对比之下杨译本中南方传统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之间的冲突显得更加强烈。
在描写参议员代表团访问艾米丽小姐的家时,有一段对艾米丽小姐家中内部的描写:
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不透气,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杨译)
屋子里一股沉闷的潮气,而且长久以来无人居住,尘气浓重。(刘译)
这一段着重突出艾米丽小姐家中长久无人来往、阴冷潮湿、遍布灰尘的景象,两个译本对此的描述都体现出来了,但侧重点不同。杨译本使用了“尘封的气味”,对应原文的“close”,给人以时间长久的提示,着重表现艾米丽小姐家中无人来往的场景,侧面反映出艾米丽小姐的孤僻;而刘译本则使用了“沉闷的潮气”,侧重表现屋子里的阴冷潮湿。
在写到艾米丽小姐病逝时,也有一句关于她的屋子的描写:
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候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杨译)
在满是尘埃的阴郁房屋里得了病,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男仆侍候左右。(刘译)
南方文化中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传统就是哥特式艺术表现手法,即阴森森的背景,神秘的现象等等(张,2001:128)。哥特式作品最显著的特征是对神秘而恐怖的气氛的渲染和安排令人毛骨谏然的情节(肖,1996:79)。此处对于房屋的描述便体现了这一点,福克纳的原文描写是“in the house filled with dust and shadows”,原文本就通过错时性的叙述形式使其看起来颠倒混乱、迷雾重重,杨译本使用了“鬼影憧憧”一词,让人不免联想到鬼魂一类的非自然现象,更加营造出了哥特式阴森恐怖的南方旧宅环境,增添了一抹非自然现象的神秘感和阴森感,令人不禁毛骨悚然。而刘译本则是处理为“阴郁房屋”,没有刻意去营造哥特式氛围,如此处理着重突出的仍然是艾米丽小姐家中无人来往的孤立感。相较之下,杨译本的“鬼影憧憧”一词更能增强原文的神秘感,与原文中一层又一层的迷雾和悬念更为贴合。
二、人物塑造
“怪诞”恐怕是南方文学中最具传统特点的一种文化现象。南方的作家似乎把描写“怪人、“怪事””作为自己写作的目的在作品中频频出现荒唐与怪异的事情,这些怪人生活在“怪诞”的社会里做出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来(张,2001:128)。小说中的艾米丽小姐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怪诞之感的人物,福克纳借由她的悲剧一生叙述了一个荣耀家庭的毁灭,一个阶级的没落,一个时代的毁灭(张,2001:129)。从小说中对艾米丽小姐的描写可以窥见她身上南方旧传统的枷锁。
小说一开始对艾米丽小姐是这样描述的: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子们是出于敬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杨译)
艾米丽·格里尔森小姐去世时,全镇的人都去参加葬礼:男人们是出于某种敬慕之情,纪念一位风云人物就此倒下。(刘译)
此处原文是“for a fallen monument”,杨译本直译了“纪念碑”,而刘译本则意译成“风云人物”。“风云人物”一词通常指在社会上活跃一时,言论行为能影响大局的人物,用在此处形容艾米丽小姐显然不太恰当,同时还可能起到误导作用,让读者误以为艾米丽小姐是在政治、经济或者某个领域的要员。从后文可知艾米丽小姐并非这一类人,而是“传统的化身”,代表着已逝的尊严、高贵的门第、南方淑女的典范(张,2008:92)。相较之下,杨译本直译的“纪念碑”则更为恰当,纪念碑一词本身就与传统、典范等联想相关联,用在此处形容艾米丽小姐,不仅指代艾米丽小姐的逝世,更表现出传统的消亡和南方的没落。与这一段描述相似的是:
艾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们关注的对象。(杨译)
艾米丽小姐在世之时,就是传统、责任与关怀的代名词。(刘译)
此处原文是“Alive, Miss Emily had been a tradition, a duty, and a care”,对比两个译文可以发现,杨译本做了拆分和增词处理,刘译本则是保留了原文形式,将三个名词一起并列译出。杨译本将tradition、duty和care三个词拆分,分别加上了“化身”、“象征”和“对象”三个名词来形容艾米丽小姐,这三个词都具有加强指代艾米丽小姐身份的作用,三个并列的成分形成排比,使“艾米丽小姐代表传统”这一信息表达更加强势,起到了强调的作用。刘译本只使用了“代名词”一词,相较于“化身”“象征”这类定性的词来说,“代名词”一词从语气和程度上来讲更弱一些,给人更多以“类似”之感,而非“定义”之感。将一个“人”定义为传统的化身,更加突出了艾米丽小姐身上的荒诞之感。
艾米丽小姐被镇上的人视作传统的象征与她的父亲的独断专横和严律束缚密切相关,因而在她的父亲去世时,艾米丽小姐还难以置信这一事实:
一连三天她都是这样,不论是教会牧师访问她也好,还是医生想劝她让他们把尸体处理掉也好。正当……她终于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杨译)
一连三天都是如此,牧师造访也好,医生劝她对尸体早做处理也罢,她都无动于衷。正当……她终于崩溃,他们赶快为她父亲下葬。(刘译)
父权制影响下的艾米丽小姐对父亲的死亡无法接受,甚至认为她的父亲并未死,让人不免痛惜。此处的译文有两处不同,一是刘译本增译了一句“她都无动于衷”,这样处理凸显了艾米丽小姐的父亲去世对她的打击之深,也从侧面反映了艾米丽小姐在父亲生前受他掌握之牢固,就连死后也依然无法逃离。第二处是对艾米丽小姐的描写,原文是“broke down”,杨译本处理为“垮下来了”,刘译本则处理为“终于崩溃”,对比之下“崩溃”一词更程度更甚,更能表现出艾米丽小姐终于意识到父亲死亡这一事实带来的冲击,而且“崩溃”更趋于描述精神、思想方面,与此处的语境更贴近。
小说中还描写了艾米丽小姐说的话,也侧面反映出艾米丽小姐的性格:
“我要买点毒药。”(杨译)
“我想买点毒药。”(刘译)
此处是艾米丽小姐去买砒霜时对药剂师说的话,原文是“I want some poison”,两个译本的区别在于“要”和“想”这两个字。小说中的艾米丽小姐作为一个昔日的南方贵族,在格里尔森家族这个养尊处优的名门望族和清教主义的妇女观影响下养成了傲慢、目空一切、强持自尊的性格,从前文参议员代表团和她谈论纳税一事就可以看出。两个译本所选择的“要”和“想”两个字在程度和语气上有明显不同,“要”字语气更重、更笃定,“想”字则更偏向请求的意味,考虑到艾米丽小姐的贵族身份地位和她本人的个性,此处应为杨译的“要”字更为贴切。后文还有几句艾米丽小姐与药剂师的对话中也有“want”一词,不过两个译文都处理成“要”字,凸显艾米丽小姐的强硬个性。
除了对艾米丽小姐本人的直接描写,小说中也有多处对于其他人的叙述,都从侧面凸显了艾米丽小姐的没落贵族身份和旧南方象征之意,例如对于艾米丽小姐的黑人男仆的描述:
“黑人领他们到客厅里。”(杨译)
“黑人男仆引领他们来到会客厅。”(刘译)
“她居处周围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个黑人男子拎着—个篮子出出进进,当年他述是个青年。”(杨译)
“整栋房子唯一的生命迹象便是那位黑人男仆——那时他还年轻,经常提着购物篮子进进出出。”(刘译)
福克纳受到庄园文学的影响,善于塑造一些忠仆形象,特别是他对一些白人与黑人主仆之间理想化了的美好关系的描写就是如此。这篇小说里艾米丽小姐就有这么一位黑人忠仆,他从年轻时一直侍候艾米丽小姐,一直到艾米丽小姐去世后才默默离开,不见踪影。小说中有多处出现了黑人男仆,这里只简单列举一二。小说里对这位黑人男仆的叙述一直是“the Negro”或者“the Negro man”,杨译本都译作“黑人”,而刘译本则都增译了“男仆”一词,以表明他的身份。这样处理直接点名了“仆人”这一信息,反映出曾存于旧南方的奴隶制度,而小说最后黑人男仆的消失也暗示了南方奴隶制和旧秩序的消亡。
除了黑人男仆之外,福克纳还对镇上的其他人有所描述,例如在艾米丽小姐的葬礼上:
“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上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杨译)
“而老男人们——有些还穿着洗刷整洁的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谈论着艾米丽小姐,仿佛她是他们的同辈人。”(刘译)
这里也有两处不同,一是对“confederate uniforms”的翻译,杨译本增译了“南方”一词,刘译本则没有;二是对“contemporary”的翻译,杨译本译为“同时代的人”,刘译本则译为“同辈人”。对比之下,杨译本增译的“南方”点明了这个小镇属南方范围,并且“同时代”这一词也让人联想到他们所在的那个时代,那个曾经以种植园经济、庄园文化、黑奴制度为特征的时代,暗示了南北战争结束后,曾经的南方已经是过去的时代了,而艾米丽小姐的死亡就像是在宣告一个时代的结束一样。相较于“同时代”这一词来说,刘译本的“同辈”显得跨时代感没有那么强烈,时代变化的冲击感也有所减少。
结论
整体而言,在对原文中南方形象的塑造上两个译本各有所长。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从小说中对艾米丽小姐的屋子描述、艾米丽小姐本人以及老镇民所体现出的南方形象塑造方面,杨岂深译本更胜一筹;而从小说中对黑奴的描述所体现的南方黑奴制度方面,刘洋译本更为细致。译者在翻译时宜对原文为展现的主题给予重点关注,在翻译时从作品所使用的技巧与其在反映主人公的性格、小说的主题、文本的意义等方面进行思考,从而为译文读者呈现契合原文的译本。
参考文献
[1](美)福克纳著. 福克纳中短篇小说选[M]. 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5.07.
[2](美)福克纳著.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M]. 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 2017.09.
[3]肖明翰. “福克纳与美国南方.”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03(1998).
[4]张弘. “美国南方文化传统与南方文学特征.” 学术交流 .02(2001):12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