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佟女士于2008年4月到公司上班,双方最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从2011年4月1日到2014年3月31日。2013年12月10日,佟女士经查患有乳腺癌,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未痊愈。2014年3月1日,公司向佟女士发出书面《通知》:"佟女士,2011年你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3月31日到期,到期后将不再续订。"接此通知后,佟女士以"自己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4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