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样化、手段成人化,其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与社会腐败现象、道德滑坡、文化娱乐场所的负面影响、毒品蔓延、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等有着密切联系.当前城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工作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没有专门机构,责任难以落实;没有专门的帮教队伍,帮教工作流于形式;帮教形式简单,经费无来源等方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格局应当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在学校和街道设置专门组织机构和建立以志愿者为主体的预防、帮教队伍,形成司法机关积极指导、社会各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简介:<正>一、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未成年人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规定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上的发育还不成熟,对社会的认识水平低,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世界观、人生观正在形成,可塑性很大,与成年人相比,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不强。这决定了未成年人是一个特别需要保护的群体。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我国目前有3.8亿未成年人,14周岁以下的有2.8亿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家中遭受过辱骂、殴打、罚站、罚跪、罚做事、被讽刺挖苦,甚至不允许上学等。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很大,如:“电子游戏室泛滥,渲染色情、暴力等内容的音像制品、电脑软件。书报充斥市场,部分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自由出入,未成年人吸毒、失学和雇佣童工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诸多因素表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