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格何以尊严,如何赢得人格尊严,如何保持人格尊严,历来是中国哲人关注和探究的重大问题。孟子承前启后,以其独特的视角,以其高明睿智和理论勇气,首倡"天爵"、"良贵"思想,确信人皆有善端,都有尚善成圣的可能性,提供了人格平等的人性论依据;主张"穷不失义,达不离道",提倡超越权势利禄的独立人格;认为"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鄙夷自贱人格;确信"敬人者人恒敬之",倡导维护和赢得人格尊严;主张持"君子之守",养"浩然之气",努力养成"大丈夫"人格尊严。孟子以其自身崇高人格和留下的人格尊严的精辟论述,惠泽于后世,并为当代人格尊严教化提供了宝贵资源和现实借鉴。
简介:摘要:我国1982年《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是人格尊严的相关内容在我国宪法中第一次出现,我国第一次对人格尊严进行了明文规定的保护。尽管我国在法律上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但是,当公民的人格尊严在遭到侵害的时候,我国对人格尊严权这项基本权利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以至于无法依据法律来更好的打击违法行为。本文首先叙述了关于人格尊严的内容以及域外各国法律文本中关于人格尊严的规定,其次对“清华大学学姐学弟案件”进行评析,进而阐述我国对保障公民人格尊严方面的不足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我国如何更好的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
简介:据《光明日报》2019年01月30日第02版报道:近日,4名学生因迟到被剃头事件发生了“反转”。据媒体之前报道,邯郸市永年区育英学校的一名教师按“班规”惩罚早读迟到的4名同学,将他们的头发剃短,被其中一名受罚学生的家长拍下视频发到网上,引发轩然大波。之后,学校做出将该教师辞退的决定。但事件并未结束。该班级60余位家长欲联名请求学校给涉事教师一次机会,因为他们都认为她“是个好老师”。一位老师究竟是不是好老师,学生和家长最有发言权,家长的集体请愿无疑是对涉事教师较有信服力的评价。正因如此,不少网友也纷纷为其“叫屈”,认为应该再给她一次机会。很多家长都认为,该老师的“迟到剃头”行为虽有不妥,但没必要予以辞退。一位自称“被剃头孩子”的家长也表示:“迟到剃头是有欠缺,但徐老师已经和家长们道歉了。徐老师平时确实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而育英学校辞退涉事教师的做法确实有为了“救火”而牺牲员工之嫌。涉事教师无论能否获得重返讲坛的机会,对自己的错误必须要有深刻认识。事情发生后,她曾发表过一封个人公开信,承认在工作中考虑不周,给学生造成了较大影响,并表达了真诚的歉意。但也辩解称,“班规”是大家共同的约定,受到惩罚的学生没有出现“自尊心受损”等反常表现。即便“班规”是学生集体制定和表决的,但“迟到剃头”是明显不妥的规范方法。将人的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罚,古代称为髡刑,是一种耻辱刑。
简介:今年既是“五四”运动80周年,又是孔子诞辰2550周年。无论是纪念“五四”,或者研究孔子及其开创的儒学,都是为了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新文化无疑应继承“五四”民主与科学精神,同时也应以孔学为基础,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精神。本文即本此理路,对儒学传统与现代人格尊严观念展开论析。
简介:摘要:中职学生生源知识基础相较而言较为薄弱,缺乏学习动机,个别学生可能略为调皮,导致被个别老师特殊对待。中职学生大多还是未成年人,思想观念尚未成熟,自我意识不够健全,中职教师应该对学生给与关爱以及对他们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以及保护。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关于中职学校学生的人格尊严的现状以及构成原因,认为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虽在立法上有所规定明确,但现实中的落实情况却不能完全达到应有的效果。本文专门探讨中职学校教师应如何通过教育保护途径来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人格尊严,即从教师改变传统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格尊严观念,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支持学生全面发展,正确对待教育惩戒权以及接受教育内部监督等保护途径来达到中职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的实现和完善,让教育成为真正的“人”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