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民及公民意识是现代宪政运动的产物,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与现代公民意识可以说互为表里,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国家凝聚力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国民,即公民对待国家或政府的态度。国家凝聚力的核心要素是人民与政府之间公信力与向心力的互动关系,而向心力又体现为人民对国家或政府的信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由于整个国家,包括政府官员都是由国家的公民组成,所以,公民的基本素质即公民意识在国家状况和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即公民意识与国家凝聚力呈现正相关系:公民意识的强弱决定国家的文明程度高低;公民意识的状况决定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公民意识的强弱程度制约着国家法治建设的状况;公民意识的强弱影响着政府官员的廉洁状况。可以说公民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国家凝聚力的状况,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今天,如果没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成功培育,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一个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凝聚力的民族和政府国家都是无法相像的。
简介:宪法人之图像,系以'兼具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人之图像,以彰显'永续发展'之国家目标。能源税最主要的宪法界限在于绞杀税之禁止、寓禁于征之禁止,以及不得逾越比例原则。环境公课主要指规费、受益费及特别公课,虽与环境税同样具诱导管制目的,唯因其有对待给付,宪法上要求权限划分和基本权自与环境税不同。能源税宪法上的实质正当性,须有助于权衡诱导管制目的与量能原则,而在确保人性尊严之生存基准取得实质正当性。能源税制定首先须确立为中央税或地方税;若为中央税,立法之初宜予地方参与之权,其税捐收入宜予地方充分之保障。能源税之差别待遇,其节能减碳与手段间是否具实质关联,须具体判断,而不能以抽象之双重红利正当化。能源税如过苛致职业无法永续经营,有违职业自由。从财产权保障观点,亦要求课征能源税后,使企业仍得永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