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是对拜森(Belzen)的开创性著作《宗教的文化心理学:理论、方法及运用》所做的拓展思考。我们将仔细探究文化、心理学与宗教三个术语各自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首先,本文提出,在确立这些概念的定义时,我们是否无意识地以西方文化为基对之加以构建,并向非西方文化输出这些西方化的概念。"文化"一词之概念本身即可能带有西方化的偏倚。如果仅仅将文化的内涵视为抽象的概念、认为文化仅存在于可自我觉知的现代性之中、以文化之名强调"他者化"并用之服务于殖民,那么将其输出则可能有害无益。本文提出,我们应听取非西方学者对"文化"的见解,而不是假定"文化"之含义四海皆同。其次,本文简要考察了我们对宗教的理解是如何在世俗化的推定、宗教的意义、基督教对宗教定义的影响、西方殖民过程中宗教的运用以及抽象化定义宗教的程度等方面反映出西方文化的偏倚。再次,我们认为宗教心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所利用的心理学研究是西方式的,其反映的资本主义、工业化、个人主义和多元文化等内容在其他文化中并不常见,甚至可能是要刻意规避的。此外,纵观世界各地的文化,我们认为相较科学观察,心理学知识更多地源自当地本土宗教/文化传统。最后,我们考察了文化心理学如何与宗教彼此交互影响。本文提出了一套理论模型,即特定的宗教文化环境孕育出反映其特定核心价值的态度、情绪、行为和人际关系。
简介:面对资本主义的合法化危机,西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做出回应.被誉为20世纪西方政治哲学领军人物的罗尔斯,以其纯粹程序的社会正义规范表达了对实质平等的理想追求.然而,由于仅仅局限于政治正义的狭隘视野和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罗尔斯纯粹程序正义规范之下的平等是不彻底的,最终陷入抽象平等的困境.与此不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合法化危机的回应一方面指向其自由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另一方面指向其作为背景的只局限于政治正义的社会理想,将目光投向更为广阔的人类解放的前景,从而在一种人类正义的规范之下表达了实质平等的理想追求.由于超越了政治解放的狭隘局限,因而,马克思人类正义规范之下的平等,不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思辩,而是在人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寻求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理想目标、价值原则和现实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