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企业专职经济监督主体问题,是当前国家审计系统讨论的热点问题。1997年起,部分国有企业按要求要接受注册会计师年度报表审计。前不久国务院又颁布稽察特派员条例,要求国家重点企业接受稽察特派员检查。国有企业专职经济监督主体的多重化导致了国家审计系统内的争论,国家审计还要不要涉足国有企业审计领域,国家审计与其他专职经济监督主体的关系应该怎样摆布,本文拟在简要分析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国有企业审计主体模式和我国国有企业专职经济监督主体现状基础上,提出我们的粗浅看法。一、世界主要国家的国有企业审计主体比较目前,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审计主体大致有三种类型:(一)由国家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外资运用增长较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也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作为高层次经济监督的审计部门,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援)款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监督,以促进外资运用的健康发展,为此,笔者根据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对如何“突出宏观、强化监督,加大外资审计力度”这一新课题,进行了初步探索,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一、加强外资运用审计的必要性引进外资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组成部分。几年来外资的运用,为国内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开发新产品和改造国内老企业,为扩大国内商品出口,都作出了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