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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至法院判决前,一般需要4至5个月时间,有的长达8至12个月,在此期间,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如串供、同监教唆、亲友劝说、律师引诱、畏罪等等,为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变化,发生翻供、对抗司法机关的现象。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交待犯罪事实后,因某种原因而推翻原来供述的行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口供 翻供 心理特征 焦虑心理 对抗心理
  • 简介:产权制度改革中资产流失的表现对策·储夕彬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正在深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权责,政企分开,建立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创新,进而增强...

  • 标签: 产权制度改革 集体资产流失 经营者 拍卖成交 公开拍卖 镇政府
  • 简介:为了更好地调查了解福建省商业贿赂的基本情况,福建省反商业贿赂法律对策课题组深入福建省各主要县市、主要行业进行调查,分析了福建省商业贿赂的基本特点、商业贿赂违法犯罪高发的原因,提出了完善福建省商业贿赂治理的法律对策

  • 标签: 商业贿赂 产生原因 法律对策
  • 简介:城市规划设计是创造城市安全的可防控空间的综合手段,应该充分发挥犯罪防控效应。在阚述防控犯罪基本理念的基础上,研究了城市规划设计发挥犯罪防控效应的各种途径。功能分区规划要科学划分功能区,合理配置建设用地,嗣定适当的建筑规划标准,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建筑组合设计在进行建筑单体组合设计和建筑群体组合设计时,要为防控犯罪提供有利条件。建筑单体设计时,要按照住宅建筑、公共设施建筑、高层建筑智能化建筑的不同情况需要分别对待。对外交通规划设计对内交通规划设计都要在保障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消除可能存在的犯罪盲区。

  • 标签: 城市空间 城市犯罪 城市规划与设计 犯罪防控
  • 简介:我国《公司法》禁止人力资源出资,但社会上要求允许人力资源出资的呼声很高。人力资源出资不但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也符合人力资源出资人与其他股东的利益,而且不会损害公司和债权人。人力资源评估难题本质上是一个伪命题,股东之间约定的人力资源价格就是妥当的市场价格。人力资源履行中的移转难题也是伪命题,其本质相当于分期缴纳股款。虽然存在一定评估风险履行风险,但可以通过股东补缴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寄存竞业限制等加以控制,实现公司资本充实的目的。我国应该修改《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允许人力资源出资,甚至允许商誉等其他无形资产出资。

  • 标签: 人力资本 利益衡量 人力资源评估 人力资源履行
  • 简介:完善证人作证制度是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的需要。要从方法上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应包括:证人的范围和职责,证人的义务和权利,证人参与诉讼的程序,对证人的保护和补偿等内容。我国应当制定单行的法律─《证人条例》来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 标签: 证人 立法 证人宣誓 证人条例
  • 简介:笔者认为.代表在参加人代会议或者视察工作时.针对“一府两院”工作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大都属于一般性局部性工作方面的问题.不需上升到提请人代会进行审议测评。一是不在人代会审议议题的范围内。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五项职权,大体分为保证法律法规、人大决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权.审查批准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各项权利等。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人代会 代表建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府两院”
  • 简介:去年初,在紫阳县第十六属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周方佑、郭坤勇等11名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请求县政府设立综合办证大厅”的第34号建议案。这条建议成就了紫阳县便民服务大厅,为全县35万人民群众解决了“办证难”、“办事难”的老大难问题。

  • 标签: 便民服务 成就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 人民群众 紫阳县
  • 简介:“省管县”是一场以“扩权强县”为直接目标的改革,它以“地级市”所属县的财政上移省管、增强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和行政审批权为主要特征。本文简要总结了“省管县”改革10余年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其所遭遇的困境和难点,指出“省管县”事实上涉及国家权力在地方配置的结构性调整,其不断推进需要相应的配套改革,其结果必将带动行政领域乃至政治领域的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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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分散的利益诉求在行政立法中往往较难得到保障,故有必要借助于组织化利益表达方式,但该方式在我国存在着诸多困境:利益的组织化有着一定的制度性障碍;不同利益群体间利益表达能力失衡,部分强势利益集团能够“俘获”行政立法主体。而一些弱势利益群体则因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利益代表等原因而在行政立法中集体失语;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化利益体的行政机关本身存在通过行政立法将部门利益合法化的危险等。因而,有必要降低利益主体的行政依附性,赋予其必要的结社自由;提高弱势利益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利益均衡表达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立法程序,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等。

  • 标签: 行政立法 利益组织化 利益表达 困境 对策
  • 简介: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力量不断壮大,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也已初见成效.然而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问题尤存,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中国 公司治理结构 证券市场 机构投资者 立法
  • 简介: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落后地区,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的土地利益流失的现象十分严重,该情形并不完全是征地补偿标准过低所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不完善也是造成农民集体及其成员的土地利益未能得以充分保障的重要根源。全面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虽然是解决当前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关键举措,但建立健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则是促使该举措发挥应有功能的重要前提。

  • 标签: 土地征收 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所有权 村民委员会
  • 简介: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其中增发新股和配股是最主要的方式。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存在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前期准备和资金到位后两个阶段,本文作者提出对于上市公司在前期阶段虚构利润和投资项目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应当按照相关的刑法条款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在后期阶段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占用募集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增设新罪名予以处置。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犯罪行为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采取各种相应的对策予以遏制。

  • 标签: 上市公司 再融资 犯罪 对策
  • 简介:<正>最近,笔者赴我省的一些地、市、县政法部门,就当前打击刑事犯罪的情况特别是对刑事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地政法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而遏制了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 标签: 政法部门 打击刑事犯罪 犯罪分子 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 打击不力
  • 简介:<正>一、引言在《深圳经济特区涉外经济合同规定》(以下简称《特区涉外经济合同规定》)公布一年之后,198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涉外经济合同法》)。这部《涉外经济合同法》适用于全国,经济特区自然也不例外。这样,经济特区的涉外经济合同关系就有两个法规可作依据。从立法指导思想上考察,这两个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完全一致。即:坚持国家主权原

  • 标签: 涉外经济合同法 深圳经济特区 经济合同法规 合同立法 合同规定 中国法律
  • 简介:首先.笔者认为,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可行的。因为,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人代会可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然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具体规定,却把代表依法履行的建议提出权和同级有关机关、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的责任划分得可谓尤为清楚。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操作办法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 责任划分
  • 简介:<正>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自1982年3月8日公布、同年10月1日试行至今,已经四年。通过这几年的民事诉讼实践证明,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民事诉讼法。但应看到,由于受当时立法的主、客条件所限,更因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各种民事、经济以及有关行政立法的不断完备所带来的民事、经济和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的发展变化,反映到诉讼实践上,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在某些方面已经不敷适用,同时也有一些规定经实践证明已经需要加以修改。因此,适时地对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试行)加以修订已应提上议事日程。为此,笔者根据自己的一孔之见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的建议以供探讨。

  • 标签: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法定代表人 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 适用对象 正当理由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编纂民法典”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立法机关已经决定重启民法典制定工作,首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律,而民法总则又是民法典的总纲和总的规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以及侵权责任法都受其拘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学者提出立法建议稿,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既具有学术价值,也能够作为立法参考的蓝本予以借鉴。本刊刊登杨立新教授牵头的民法总则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以此为立法机关制定民法总则提供参考,也为编纂民法典的壮举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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