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代表在参加人代会议或者视察工作时.针对“一府两院”工作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大都属于一般性局部性工作方面的问题.不需上升到提请人代会进行审议测评。一是不在人代会审议议题的范围内。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五项职权,大体分为保证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及计划预算的执行权.审查批准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各项权利等。
法治与社会
2017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