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基本情况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万象更新的一年:新的五年计划即'十五'规划即将制定,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号角已经吹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批准加入国际人权两公约的新的历史时期也即将来临……这些世界瞩目的重大社会变革给中国刑法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这既是中国刑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前进的动力,又使中国刑法学研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着强烈的历史使命感,2000年的中国刑法学研究在继续注重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紧紧围绕我国在新世纪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刑法研究发展的最新国际动向,在刑事司法实务以及外向型刑法等研究领域中均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纵观2000年的刑法学研究,不难发现其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色:
简介: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的关联点不是风险概念,而是安全问题。政治层面与公共政策上对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导致预防成为整个刑法体系的首要目的。刑法体系在目的层面向预防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刑法体系。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法益论的流变及困境与刑事责任根据的结构性嬗变上,也体现在教义学中其他理论(包括不法论、罪责论、实质化、因果关系与归责论、故意理论以及被害入学)的调整与重构上。风险刑法本质上是一种预防刑法。刑法的预防走向对传统的自由主义与形式法治国构成重大的威胁。有必要在正视预防的前提之下,从现有的体系中发展出合适的控制标准,包括强化刑法内部的保障机制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制约作用。
简介: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性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简介:十九大报告立足人民利益,明确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囿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资源等多样因素,我国刑法治理模式的工具色彩仍然较浓,难以契合新时代社会治理要求,严重掣肘我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亟待依托十九大报告共建共治共享精神变革刑法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共建"精神要求刑法治理方式从"强调刑罚威慑效应"转型"多元手段协同治理";"共治"精神要求刑法治理功能实现从"‘威慑+惩罚’型的被动守法"转向"‘认同+合作’型的主动守法";"共享"精神要求刑法治理理念从"工具主义刑法观"转变"人本主义刑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