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新、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比较,新标准较旧标准有了许多进步。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保险等不同行业伤残鉴定标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于伤残的基本概念与伤残等级医学鉴定原则认识不足,不同学科伤残等级制定者只注重本学科或本专业的伤残等级的划分,不能很好地平衡不同学科之间的伤残等级。因此,建议制定统一的人体伤残鉴定医学标准,并在此标准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不同行业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原则,以期实现司法鉴定与伤残赔偿更加公平和公正。
简介:<正>目次一、作为身份的公民权二、作为财产权的公民权三、公民权的契约维度四、公共信托:实现复合型公民权的操作机制五、结论"要理解宪法(或政体),我们必须探寻国家的性质;而要理解国家的性质,我们必须考察公民权的属性,因为国家是公民组成的实体"——亚里士多德
简介: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入的身份辨识问题,一直是海事审判实践中的棘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9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虽对如何认定货代企业的法律身份问题有所规定,但针对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形,其倾向于在对收货单、发票等间接证据进行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由法官进行主观认定。此种认定方法随意性较大,很可能会导致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迥然不同。为此,在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提出了“身份推定”这一新模式,以期为解决上述认定难题提供一种思考径路。
简介:对保护版权的技术措施提供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两个互联网条约成员国的义务。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根据保护水平可以分为三个等级。日本和澳大利亚属于弱保护的第一等级,美国属于中度保护的第二等级,欧盟则属于高度保护的第三等级。中国的相应立法属于高度保护,即第三等级。过高保护损害了公众的利益,我们应该采取适应我国国情的保护水平。
简介:为拓宽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实现信访工作做到家、群众诉求不出门的工作目标,多年来,河北省成安县各级领导每个星期一坚持以人大代表身份公开接访及便民、利民信访。这项工作制度已经成了他们雷打不动的工作制度。8月6日,礼拜一,又到了四套班子领导下乡接待群众上访的日子。
简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报身份虚假陈述现象在沿海发达地区已经十分突出,给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职责带来极大困难。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从加强户籍身份管理入手,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另外,在法律层面上应及早明确自报身份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同时制定相关的纠错程序及救济措施。
简介:因户口未落实而无法补办身份证的当事人,以本人照片、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暂住地地址,出资购买了假身份证,并用假身份证坐飞机、应聘工作、申领银行卡等。对该当事人适用刑事处罚是不合适的,基于刑法效益性、谦抑性、人道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出罪功能及期待可能性考虑,对其适用行政处罚显然更科学和准确。
简介:
简介:近年来,学界对于法院裁判的兴趣渐浓,这是我国法学研究对实务逐渐关注的结果。毕竟,徒法无以自行,“依法治国”理念之实现,必待所有法官能严格依法办事,从而在任何情况下,公民权利都能获致充分之保障。然而,应否依法办事并不成为困难,如果承认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不能自动对接,裁判也并非操作自动售货机般简单,那么困难就在于如何依法办事。
简介:以货运代理业务及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的情况为基础,从独立经营人的内涵出发,对独立经营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上述主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完全替代。建议商务部在修订1998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时,应摒弃"独立经营人"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简介:<正>1.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公布3.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0月29日
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
公民权的身份、财产与契约维度——一种基于公共信托原理的公民权理论
“身份推定”模式建构初探——以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辨识为研究对象
版权技术措施法律保护的三个等级——兼谈我国的技术措施保护立法
听老百姓讲自己的道理—成安县领导以人大代表身份下乡接待群众来访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报身份虚假陈述问题研究——以东部G省为视角的实证分析
犯罪认定需要慎重考察行为社会危害量——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宣告无罪案评析
局外人还是参与者:区分国家干预市场时的双重身份──兼论经济法的统一
论事实与规范沟通的方式及其对法官的要求——以胡永春利用公安人员身份伙同他人抢劫案为例
司法部办公厅明确认为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及其代表可以代理人身份参与在华国际仲裁活动
国际货运代理独立经营人身份相关问题探讨——兼谈对商务部1998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修改意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