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一线城市的房价不断攀升,房产调控政策不断升级加码,审判实践中,"隐名购房"类纠纷频发。当事人出于种种目的,不愿以自己名义出资购房,而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继续享有"真实"的房屋所有权。本文以此为背景,从对该类纠纷的现状入手,分析纠纷的趋势、类型及典型案例,对不同类型的纠纷结合相应的案例进行具体阐述,在对纠纷的总体状况明晰后,以此为基础,通过对该类规避行为的法理分析,透析纠纷的成因——诚信、规则和制裁措施的缺失,明确该类纠纷的审理难点,并提示由此引发的风险。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从市场、行政及司法三个方面进行整体规制。
简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下简称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2年9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以下简称补充规则)的规定以及投诉人维亚科姆国际公司(VIACOMINTERNATIONALINC.)于2005年4月22日针对域名“mtv.com.cn、mtv.cn、nick.com.cn、nick.cn”以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的投诉书,受理了有关“mtv.com.cn、mtv.cn、nick.com.cn、nick.cn”域名争议案。
简介:在新疗法的使用和告知问题上,法律有必要平衡促进医学科技发展与保护患者利益之所需。在新疗法的告知问题上,"诊断治疗"与"信息告知"区分论决定了患者有权获得全面的关于疗法的信息,包括尚达不到常规疗法成熟度和认可度的非传统疗法,而不是仅限于医生本人或某一群体医生所推荐或认可的疗法。所需要告知的疗法的范围很可能宽于医生在个人技术上和情感上较为认同,并选择使用的疗法的范围。这需要克服个体医生或某一群体医生的偏好。在新疗法的使用问题上,通常以常规为导向的侵权法规则具有重传统轻创新的特点,应努力减少某些规则对医学科技创新所产生的冷却甚至扼杀效果,增强传统疗法与试验性疗法的平等地位。一方面,因其内含对非常规疗法的冷却甚至扼杀效果,可缩小"患者同意/自冒风险"机制的适用空间,将其局限于试验性和风险程度较强的疗法。另一方面,可增大侵权法对医疗行业的特殊保护规则(如英国法中的Bolam规则和美国法中的"两种流派"理论)的惠及面,尽量减少非传统疗法的使用者对责任风险的担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