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基层法医检验实践中,血痕的ABO血型检验经常用到.但由于条件、水平所限,对检验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不够,检验结果有时出现偏差甚至错误,直接影响办案.笔者结合本地法医检验失误实例,对造成失误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例1室外现场提取附着在衣物上的血痕,流出体外1天,当时最高气温33.8℃.血痕外观尚亮泽,未沾染异物.确定为人血后,即行凝集素测定.该检材与A型红细胞发生凝集,与B型红细胞未有凝集,对照显示良好,即判定为“B”型人血.后采用凝集原测定法(解离及吸收试验)进行复核,确定为“O”型人血.例2在野外发现嫌疑凶器,上面有可疑斑迹,证实为人血后,采用人的抗A抗B血清进行ABO血型检验,检出“AB”型血型物质,与死者“A”型不符.后经上级部门采用单克隆抗体复核,嫌疑凶器上仅检出“A”型人血,未检见“B”型血型物质.
简介:无论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类比为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还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为故意,都存在诸多理论上难以解决的问题。把危险驾驶罪认定为过失犯罪,既符合刑法的谦抑精神、我国刑法总论有关过失犯罪的基本规定和传统的罪过理论,也有利于相关法律的适用以及我国刑法体系和法定刑设置的协调,因而更为妥当。从实然抑或应然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以过失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增设危险驾驶罪都具有一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