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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预备犯处罚范围问题提出(一)从423个案例看预备犯规定在司法实践适用我国现行刑法总则中确定了普遍处罚预备犯原则,意味着刑法分则规定所有犯罪预备行为在理论上是可罚。但是由于特定犯罪如过失犯等并不存在犯罪预备阶段则另当别论了。刑法学者们从理论出发抛开其认为过失犯、间接故意犯罪

  • 标签: 处罚范围 法益 刑法分则 犯罪预备 刑法总则 实行行为
  • 简介:<正>劳动者作为社会财富创造者和社会进步推动者,其生活状态体现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其社会地位表明了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其权益内容意味着一个国家立法质量与执法力度。随着社会经济进步与人权意识涌动,各国对劳动者权益日益重视,世界公约也对劳动者权益及保障做出了细致而周详规定。社会劳动关系本身就是维持一个社会正常运转最基本、最普遍社会经济关系,劳动问题相

  • 标签: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 法益 劳动争议行为 劳动力使用者 行为规定
  • 简介: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论依据1.契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是对法律实施中严重违反法律情况进行察看并牵制、制约,包括对三大诉讼监督。法律监督具有外部性、专门性、强制性、中立性、效力程序性等特征。

  • 标签: 检察监督 民事执行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职责 《宪法》
  • 简介:通过对高职教育教学实践和实际调查,发现有几种教学方法值得在高职教育教学中进行尝试,如探究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演示教学法,并在具体教授高职英语实践过程中,针对学生不同特点,随时进行各种教法之间变换与结合,力争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 标签: 高职教育 教学教法 具体应用
  • 简介: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蕴藏着丰富海洋遗传资源,但现有的国际法尚未对其管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国际社会在多个论坛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供参考解决进路。其中,扩大管理局职能范围,使其能对海洋遗传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具有诸多优势,但与发达国家利益相左,实施难度较大;采用区域性管理机制能使特定区域纳入法律运行轨道,却容易导致情势碎片化;实施短效管理机制虽能防止形势恶化,可并不具有拘束力;制定一部《海洋法公约》执行协定无疑是解决问题最佳方式,也是未来发展方向。

  • 标签: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 简介:汶川地震后,从中央到地方都把对受灾人群心理创伤救助作为抗震救灾一个重要内容。无论是灾区还是医院,灾民在地震灾害中心理上受到创伤,及时得到了一定程度抚慰,对稳定灾区群众情绪,缓解社会矛盾起了积极作用。笔者以国家二级执业心理咨询师身份,参加了共青团重庆市委组织在重庆治疗灾区伤员心理辅导活动,

  • 标签: 心理疏导 刑事被害人 救助范围 纳人 心理辅导活动 心理创伤
  • 简介:售后混淆是商标法防范一种新型混淆形态,指消费者不会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但是在消费者购买之后,旁观者或一般社会公众在看到消费者购买商品上与商标权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时会发生混淆。目前售后混淆规则中旁观者范围过于宽泛。在适用售后混淆规则时,应当对售后混淆所针对旁观者进行进一步界定,归纳出那些确实极有可能造成相关消费者混淆,并对商标权人权益构成损害行为,将之纳入售后混淆规则调整范围。因售后混淆而导致商标权人商品稀缺、高贵或上层形象受到损害,属于商标淡化问题,不属于商标混淆问题,与售后混淆毫无关系。

  • 标签: 混淆 售后混淆 消费者 商标侵权
  • 简介: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截至10月底,今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8万件,提前完成本年度8.1万件民生工程办案目标。今年是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第三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扩大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援助门槛。

  • 标签: 民生工程 司法厅 法律援助机构 困难群体 事项范围 安徽省
  • 简介:现行检察职权模式是"诉讼型"。这一职权模式与宪法赋予检察机关宪政地位不相吻合,也不适应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需要。检察职权模式应当向"宪政型"转型,职权行使重心应当从追求诉讼目的实现向监督制约其它公权力转变。相应地,检察职权范围应当进行调整,检察院组织法关于检察职权规定应当尽快修改,对检察机关功能性职权和手段性职权进行系统规定。

  • 标签: 检察职权 转型 检察院组织法 法律监督
  • 简介:相较于讨论争议解决中普适规律,关注各领域争议解决差异更为可取,其中主要应当落脚于美国"国内"争议解决、国际争议解决以及美国模式移植三个方面。许多纠纷解决实例表明,文化因素和具体语境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起着很重要作用,理论本身在国际争端解决实践中意义其实相当有限。具体而言,研究冲突和冲突解决结构学说虽然各具特色,但是至今仍然没有提供能够应付所有情形普适框架,相反框架本身却可能限制我们视野。同时,不同纠纷类型对应着不同纠纷解决过程和第三方角色,目前,任何照搬不同类型模式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上述断言对于纠纷解决中概念依旧成立。此外,纠纷解决中第三方本身特质和纠纷解决参照司法/正义标准也值得进一步研究。总之,无论是否可以建立完全普适性纠纷解决理论,对纠纷解决具体情境关注都将推动相关研究发展。

  • 标签: 争议解决 宏观理论 文化 语境
  • 简介: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社会评价即自己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权利。行政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相对人名誉权侵犯?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持肯定态度。首先从名誉侵权行为基本特征来看,行政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是能够构成对相对人名誉权侵犯。(一)、名誉侵权被侵害人是特定人。我们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都是特定,即行政机关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都是针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作出。因此受到侵权被害人必然是特定。(二)、名誉侵权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不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名誉权 名誉侵权 《行政诉讼法》 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
  • 简介:编辑同志: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如何对持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审判和民事审判遇到新问题,也是困扰司法实践一个难题,不同法院有不同做法,理论界也有不同观点,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观点认为民事审判可以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对与民事诉讼有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有观点认为根据权力法定和尊重行政权原则,对与民事诉讼有关具体行政行为不进行审查,而直接作为定案依据;也有观点认为民事诉讼先中止,待行政审判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进行裁判之后,再恢复民事诉讼。请对这类问题进行解答。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民事审判 对待 行政审判 民事诉讼法 人民法院
  • 简介:基本权利具体化是一个如何实施基本权利规范问题,涉及法律品质、宪法与法律、宪法与公权力关系。立基于防御品质早期基本权利具体化是一个法律保留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基本权利限制同义,意在通过立法划定外部界限明确其内容,其后发展了国家保护义务与重大性理论,行政权与司法权亦负有具体化基本权利义务。具体实质一则在于确定以立法者为优先所有国家机关之于基本权利义务;二则在于在形成基本权利内容同时划定不受公权力支配核心领域;三则在于使基本权利于具体生活关系中获得内容。广义上基本权利具体化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基本权利形成、限制与保护,狭义基本权利具体化要求普通法律在具体生活领域与生活关系中形成基本权利内容。

  • 标签: 宪法 基本权利 具体化 法律保留原则
  • 简介:《律疏》在唐代使用,有可靠历史记载与文献证实;有关史书上案例与《律疏》不符,是因有《刑部格》、议请制度与制敕断罪影响;《律疏》以《刑统》形式实际行用于宋代;唐代在《律疏》体制内外都有法例。在不同法例之间,按照其位阶及性质,相互间可以发生取代、依准、类举、比附及补充等关系,以适应社会法律生活需求。《律疏》法律环境抑制了“判例”产生与推广。

  • 标签: 唐代 律疏 法例
  • 简介:指导案例6号明确表示没收较大数额涉案财产行政处罚应适用听证程序,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实践中逐步拓展行政处罚听证范围肯定。法规范和相关案例对于听证范围拓展表现为这样一种层次化发展路径:对《行政处罚法》第42条直接适用与具体化、“类似性”标准应用和听证范围实质性突破。规范和案例在听证范围发展路径上存有各自特点,但亦有明显互动现象。在二者交互影响过程中,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得到了不断发展。

  • 标签: 指导案例6号 行政处罚 听证 类似性
  • 简介:登记是物权变动公示方法,当事人意思起决定性作用。登记机构形式上审查登记申请材料,不能确保物权变动真实性和有效性。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物权登记错误,本质上属于民事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先民后行""先行后民"和"一并审理"都不是解决问题最佳方案。随着社会转型,国家权力要进行再分配,立法权引导改革,行政权退出不该管、管不好领域,司法权更多地参与国家治理。《不动产登记条例》是物权法程序法,应当明确规定登记同意原则。因登记申请人原因造成物权登记错误,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应当秉承私法救济理念。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应当作为排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五种事由,将有限行政诉讼资源用在真正解决行政争议上。

  • 标签: 物权登记 民行交叉 更正登记请求权 不动产登记条例 登记同意原则
  • 简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对双方当事人(包括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亲属)影响巨大,同时也会对社会公众产生间接影响。如果附带民事赔偿范围规定不合理,不但会严重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确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但因其解释内容与民事侵权赔偿范围差别很大而在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引发巨大分歧。作者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分析了相关司法解释不妥之处,并从应然和实然角度提出了解办法。

  • 标签: 刑事诉讼制度 民事侵权赔偿 赔偿纠纷案 故意杀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民事赔偿范围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作为法律监督重要组成部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本期“疑案精解”所选是一个行政诉讼疑难案例,特邀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方面的专家,结合案情对行政行为含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基本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行为 执行通知书 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 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