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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不仅具有民法学上的意义,同时也是一个法哲学更新的过程。《民法典》起草中出现的各个草案、对各草案的讨论以及其后的学说发展都表明,通过运用自然法的话语,19世纪的法哲学表现出了和启蒙时代法哲学截然不同的特点。在形式上,关于自然法的讨论实际上让民法既成了一个独立于其他法律渊源的体系,也让成文法成为各种法律渊源中最为重要者。但是学说仍然借残留在《民法典》中的自然法滥觞,以法律解释之名创制规范。实质上,民法学家对自然法的讨论让新政权的民法就其内核而言更像是传统秩序的延续。这种"告别革命"的现象在家庭法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 标签: 自然法 民法典 法国大革命 婚姻财产制 离婚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权分置”政策传达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其中土地经营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民法典物权编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种类,无须改称为土地承包权,也无须增设土地经营权。现行法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被界定为土地经营权,如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仅限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承包农户。不同的流转方式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仅有出租(转包)、入股以及类似方式才能产生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实现之时,只得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以土地经营权的收益清偿债务。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 简介:法伦理学之所以是现代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门新学科,是因为这一学科具有与现实社会相联系的独特价值与基本原则。法伦理学的独特价值表现为:它弱化法律的强制性,深化了人们在法治环境下对"人"的认识,完善了现有的法学理论与法学体系。将法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归纳为人道原则、人权原则、善意原则与良知原则,这些是法伦理学得以成立的内在基础。

  • 标签: 法伦理学 法治与德治 人学
  • 简介:绪论1,韩国民法的制造韩国民法~②是于1958年2月22日制订,自196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在之后的50多年间,韩国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从而产生了很多在制定民法当时所无法预料的现象。学术界和实务界曾为解决新问题而提出对应的方法,但反而使法典规范与现实纷争之间的间隙越来越大了。制定民法之后的修订主要是围绕家族法进行的,而有关财产法的修订则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因此,通过民法修改制订一部具有现实适配性的民法典,可以说是民法学界的重大课题。最高额抵押权制度是体现规范与现实背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虽

  • 标签: 最高额抵押 担保债权 韩国社会 修订案 法务部 抵押权人
  • 简介:第一条为保障我国台湾地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诉讼当事人的民事权益与诉讼权利,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第三条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四条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并须附有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书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证明文件。

  • 标签: 民事判决 台湾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申请人 诉讼当事人 案件事实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组建审判团队以来,各地法院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但由于定位模糊、概念不清,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审判团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审判组织,也不是法院的内设机构,而是一种旨在提高审判质效、落实司法责任,由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构成相对固定的人员组合。其预期目标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去除行政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进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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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次:一、民法典的法体系定位(一)大陆法系的体系思维(二)追求最大的体系效益(三)公私法汇流下的选择(四)卫星体系与第三法域二、民法典的十二项规则(一)形式方面的六项规则(二)实体方面的六项规则三、大陆民法典如何组装(一)民事立法现状的盘点(二)回填地基的逆向工法结语

  • 标签: 民法典工程 体系思维 刑式规则 实体规则
  • 简介:越南合同法是一个实质意义上的概念,其形式上散见于各相关法律文本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演进,越南合同概念、类型、具体内容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促使调整合同关系的合同法从散落状态逐步进入规范化系统,合同法地位也随之凸显。本文试图通过对越南体制改革后有关合同法主要法律法令的发展演变之介绍,学术界对合同法是否统一立法的观点评述,现行民法典中合同法制度的现状分析,诠释越南合同法在其民法中占有核心的地位。

  • 标签: 越南 实质合同法 民法 地位
  • 简介:直至《物权法》颁布,有关物权与债权的基本理论仍没有形成共识,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物权与债权都没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其根源在于民法理论发展史上《法国民法典》“同一主义原则”立法模式和《德国民法典》“区分原则”立法模式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本文通过对债权与物权在概念、性质、法律根据等方面的区别进行分析,突出强调了对债权与物权进行区分的法理及实践价值。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物权法》 实践价值 债权 《法国民法典》 立法模式
  • 简介:2016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民总草案》)。草案将民法中最为抽象的一般性规则予以规定,包括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以及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就该草案第九章“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规则,笔者认为仍有改进和完善之处,

  • 标签: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总则 草案 批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引言写作本文的目的在于介绍韩国民法上关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相关内容。首先会介绍作为韩国民法上具有代表性的担保物权之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相关判例与学说,依次介绍民事特别法《关于动产·债权等担保的法律》中所承认的动产担保权的物上代位,并进一步介绍让与担保权的物上代位相关内容。韩国民法制定于1958年,并于1960年施行。~③韩国民法由总则、物权、债权、亲族、继承编构成。有关抵押权的内容规定在第三部分物权编中。

  • 标签: 抵押权登记 代位 动产担保权 物权编 让与担保 担保物权
  • 简介:晚清修律期间,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民法草案。在制定的过程中,既进行了舆论宣传,也开展了民事习惯法的调查,但由于时间匆促,一些重要的民事习惯法并未融入草案当中。这部民律草案以西方民法为依据,与中国的固有民法进行了必要的整合,虽不尽如人意,但它是中国民事立法史的开篇之作,它所提供的经验与史鉴意义值得重视。

  • 标签: 民法 民律 商律 《大清民律草案》
  • 简介: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法分则的种类及编排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从最新编纂的民法典进行观察,合同法分则中有名合同的类别出现了大规模扩张的趋势。每一个合同类别实际上都涉及一个行业,新合同类别的原创性和继受速度是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的。

  • 标签: 合同法 民法典 立法建议 分则 经济发展水平 合同类别
  • 简介:<正>一月六日至十六日,业大总校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中国民法课教学研讨会。参加这次研讨会的各分校中国民法课辅导教师组长和湖南分校所属各分部的中国民法课辅导教师,就如何搞好第四

  • 标签: 中国民法 教学研讨 辅导教师 湖南省长沙市 研讨会 分校
  • 简介:资格型强制性规范所要规整的“市场准入”问题,关键不在于“市场”,而在于“准入”;管制市场是必要的,但应该由其他规范来完成,资格型强制性规范要管制的仅仅是主体资格问题;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管制“准入”来保护“市场”,而不是相反;法律行为不应因主体资格的不足而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与此相悖,应当加以修改。

  • 标签: 资格 强制性规范 法律行为 效力
  • 简介:宪法人格权作为基本权利,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双重性质,这是宪法人格权与民法人格权具有密切关联性的根源。作为主观权利,宪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政府,基本理念在于防范公权力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民法人格权的义务主体指向私人,防范私人间的相互侵害。宪法人格权所承载的基本价值有赖于民法的贯彻与浸润,宪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概括性和指导性,民法中的人格权的规定具有具体性和补充性。基于当下我国宪法实施和人格权的保障现状,应当主张宪法人格权在民法中的直接效力。

  • 标签: 人格权 双重性质 区分 转化 直接效力
  • 简介:首先本文概括了传统的日本法学理论中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关系的相关学说,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新情势下出现的公法与私法的交错以及互动的典型情况:景观利益的私法保护、环境法以及都市土地法中的交错、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民营化,并认为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与以下日本民法的新理论是不无关系的:即"外廓秩序"论、市民社会公序论以及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等,而这些理论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私法二分论或者融合论所能涵盖的了。最后,本文以公共性为切入点,分析了"私法的公法化"与"公法的私法化"以及公私交错的社会背景以及意义。

  • 标签: 公法与私法 交错与互动 民法理论 公共性 社会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