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组建审判团队以来,各地法院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探索,但由于定位模糊、概念不清,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审判团队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审判组织,也不是法院的内设机构,而是一种旨在提高审判质效、落实司法责任,由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构成相对固定的人员组合。其预期目标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去除行政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进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出版日期
2018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