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Iuu)捕捞是现今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威胁之一,对通过此途径所获得的非法渔获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被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这一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0)体制下可能会面临挑战。本文把此类措施置于WTO体制下进行合法性审查,考察可能违背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原则,并对其可能依赖的GATT例外作出分析。在分析GATT例外条款的含义时,本文结合WTO/GATT的案例剖析GATT例外条款各关键词语的内涵。根据分析可知,专家组通常会对这些例外条款采取严格的解释,这使得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难以成功地援引GATT例外条款,因此,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设计和实施此类措施时充分考虑WTO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贸易限制措施对IUU捕捞的遏制作用,并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1999年4月28日,欧洲委员会提交了"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5条和第86条规定现代化的白皮书",欧洲委员会几个月前在白皮书中所包含的思考随后在2000年9月27日的条例建议中以立法形式固定了下来。这一变动很可能影响各成员国竞争法的未来发展。为澄清共同体的竞争规则与成员国竞争法的关系,作者首先将阐述现行制定法在这方面的情况,随后集中于对欧洲委员会条例建议进行探讨。在有了这样的铺垫后,再对委员会在条例建议第3条中规定的竞争规则关系的新规定进行评判。作者认为在新的条例框架内作出最终决策之前,至少应该对不同的选择进行权衡。
简介:安理会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主要机关,肩负着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职责,并在《联合国宪章》的授权下享有许多重要的权力。近年来的实践似乎表明,安理会权力的行使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越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任何权力都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作为安理会权力来源的《联合国宪章》在宗旨和原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方面均对安理会权力有明确的限制。此外,从安理会行动的目的及其嗣后实践的角度也能分析出《宪章》隐含着对安理会权力的限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为解释《宪章》对安理会权力的限制提供了另一种视角。但是,单纯使用一种或某种解释规则在个案中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未能奏效,在《宪章》下对安理会权力的整体解释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总的来说是取决于集体安全环境变动的需要和国际法律秩序的要求。
简介:现代民法以规范商品流转为己任,其作用范围当然包括对失败交易行为所造成的当事人双方失衡利益状态的法律调整。在涉及物权变动的无权处分和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原权利人的法律救济为财产法所注重,而物上请求权制度和不当得利制度则为此种法律救济所倚重。本文对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进行比较法考察,旨在以此发展和完善我国合同无效制度和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调整。